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怎么申报减免?

纳税服务 2023-08-25 16:46 编辑:admin 145阅读

一、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怎么申报减免?

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现在申报时,系统自动减免,核对无误后申报就行。

二、如何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其实新准则下的提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原会计制度的提法是一样的,只是运用科目有所变化,现在教育附加也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而不是其他应交款了。

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怎样解释?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四、什么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五、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计入成本吗?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属于费用类科目,不可计入成本。

  成本是生产和销售一定种类与数量产品以耗费资源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价值。企业进行产品生产需要消耗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消耗在成本中用货币计量,就表现为材料费用、折旧费用、工资费用等。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包括生产,也包括销售活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具有形成成本的性质。  成本是为取得物质资源所需付出的经济价值。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购置各种生产资料或采购商品,而支付的价款和费用,就是购置成本或采购成本。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进行,这些成本就转化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  成本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付出或应付出资源的价值牺牲,它可用货币单位加以计量。  成本是为达到一种目的而放弃另一种目的所牺牲的经济价值。

六、教育费附加最新减免政策?

一、附加税最新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七、什么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简称。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定不同税率所征收的一种税。

条例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2%,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八、202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怎么算?

纳税人根据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由于营改增后营业税已经取专消,故流转税仅包含增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乘以当地城建税税率(7%或5%或1%)、教育费费率3%、地方教育费费率2%,得到当月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补充一下我国城建税的基础知识。

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而不同: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九、城建税教育附加申报表季度收入不足30万元减免怎么填表?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企业季度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填报附加税申报表时,可如实填列。然后在免税栏注明享受免税的政策依据及免税额即可。

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