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保往年忘记交了需要补交?
可以办理社保的补交。社保补缴方式: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4、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5、《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6、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二、往年补交车船税什么意思?
车船税往年补交是将往年没有缴纳的车船税进行补缴,车船税车船税是一年一交,按年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意思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都可以,迟交会产生滞纳金。
三、城镇居民医保需补交往年的吗?
需要补交,医保补缴方式: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四、进项税额转出补交后是否城建税也要交?
是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是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既然交纳了增值税就应该计算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五、如何补交往年个人所得税?
去税务大厅补交。去补缴时需要提供有关的材料信息,并填好个税补交申请表,将申请表交给税务大厅办理窗口,经税务审核给出缴款书后可以补交。补交完成一周内,可以取得补缴完税凭证。要记住,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以登录税务App对上一年度税收进行汇缴清算,办理十分方便。
六、补交社保按照当年标准还是往年标准中间有空挡?
社保如果断交一般是不允许补交的,如果通过合规的手续可以补交的话,会按照补交所在年度当年的缴费基数标准来补交,并且需要交纳一定的利息和滞纳金。社保补交都是要有一套严格的补费审批程序的,必须是在单位工作过,有工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补交。
七、要如何做分录?补交上一年度的城建税款?
一、直接补提缴纳。
这样处理简单直接 (计提)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二、调整损益。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补提调整,然后缴纳。
这样处理可如实的反映出各会计期间的真实经营结果,但不能在“利润表”中“经营税金及附加”一栏中清晰的表现。
八、城建税的基数是什么?
计提城建税等,如果无消费税,就用本期应交的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余额,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相加,作为计提基数。
企业实务中,会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几个科目,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再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九、支付宝怎样补交往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缴流程
第一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人社所打印“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单”
第二步:登录“支付宝”缴费
缴费步骤:
1、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定位“许昌”)。
3、点击“社保缴费”。
4、点击“使用社保唯一流水号”。
5、输入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单上的“单据号”,即可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十、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
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城建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税收,是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重要经济来源。城建税的征收是建立在法律依据之上的,公众对于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有一定的关注和需求。本文将就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我国城建税征收与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该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维护城市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提供城市公共服务,根据宪法规定,制定本法。” 这一条款表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是为了维护城市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为城建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程序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是对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进行具体规定的法规。该暂行条例包括了城建税的基本原则、纳税义务、税费计算、税款征收和管理、税收减免等内容。这些规定为城建税的实际征收提供了详细操作指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作为我国地方税收的基本法律,对城建税的征收也有一定的规定。地方税法规定了地方税种的范围、税源、税额、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等内容。城建税作为地方税种之一,其征收依据和规定也都可以在地方税法中找到。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城建税作为一种地方税种,具有地方独立征收的特点,征收标准和具体政策可以在地方层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在不同城市和地区,城建税的征收标准和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
四、地方政府法规和规章
除了上述法律和条例,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的政府法规和规章,对城建税的征收进行进一步的规定和解释。这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和细化城建税的征收标准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否则,相关政策和规定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者违法。
五、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规定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和财政部是负责制定和推动国家税收政策的重要部门。在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方面,发改委和财政部可能会发布一些规定文件,进一步解释和指导城建税的具体实施。
这些规定文件可能包括城建税的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程序和管理办法等内容。对于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感兴趣的公众和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这些规定文件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六、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通知和解释
在城建税的具体征收过程中,地方税务机关是具体负责征收和管理工作的部门。税务机关可能会发布一些通知和解释,对城建税的征收标准、计算方法、申报流程等方面进行具体解释。
这些通知和解释对于纳税人来说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纳税人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报和缴纳城建税。
总结
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法规、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规定文件,以及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通知和解释。
这些法律依据为城建税的征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确保城建税的征收工作规范、公正和高效。
作为纳税人,了解征收城建税的法律依据对于合法维权、合理纳税和遵纪守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任度。
如您在征收城建税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