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残保金比例?

纳税服务 2023-08-07 05:10 编辑:admin 87阅读

一、2019年残保金比例?

1、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1.7%,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2、缴纳残保金原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二、2019年残保金征期?

马上就要8月啦!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期将近,小伙伴们都准备好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吗?究竟该如何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以厦门为例来了解一下吧。

☞缴费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厦府〔2006〕126号文规定进行申报缴纳残保金。

☞缴费时间

2019年度残保金集中申报缴纳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缴费比例及基数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总数0.8%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免政策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附件第四条、《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厦财社〔2018〕11号)规定:

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规定:

减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减半征收2020年企业应缴纳的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他事项

♦注意事项一

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规定比例以及享受减免的用人单位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以确认减免金额。

♦注意事项二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厦门市统计局2020年5月26日公告):

由于我市目前并未发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工作中涉及到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执行口径仍按照往年做法。

采用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 年平均工资97779元。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残保金2021年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1

(一)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含)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1、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满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6;

2、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不足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50%×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二)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3年以上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1、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满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8;

2、 在申领岗位补贴年度内,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不足12个月的,岗位补贴金额=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66.7%×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条件的月份数;

(三)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时间,以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结果为准。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未达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规定条件时,重新计算招用残疾人连续就业时间。

四、21年的残保金交的是哪年的残保金?

2021年残保金是缴纳哪一年的

2021年申报的残保金报的是2020年度的,一般情况下,残保金的申报是每年的9月份开始,申报上一年的残保金。

现在残保金的申报也是在税务系统重进行,但是并不是会税务局进行收缴的,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需要和你们当地的残联进行联系的。

五、安徽省蚌埠市残保金政策残保金申报流程怎么申报?

数据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 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蚌埠市税务局。

数据依据: 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_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

政策数据链接: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www.ahdpf.org.cn/ztzl/cjrjyhpxzcxc/145621661.html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anhui.chinatax.gov.cn/art/2021/10/26/art_9438_912297.html


政策重点需要注意的内容: (减免申报流程可以直接翻阅到最底部)


3分钟快速掌握残保金政策内容

重点:第一次了解残保金政策的小白,可以先看这个短视频快速了解哦

政策重点:
残疾人安置的界定标准:
1: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3: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4: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重点1: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重点2: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障金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上年度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应缴纳保障金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审核方式: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审核资料:
1、在职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照片页、公章页)
2、劳动合同
3、服务协议(首页和残疾人本人页)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手册
5、残疾人社保凭证
6、上一年度一月份和十二月份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凭证
审核时间:全省年审工作时间为年3月1日—6月30日
审核方式: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申报网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etax.anhui.chinatax.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shiro-cas




申报流程: 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操作流程

一、登录前准备

操作系统要求为windows xp及以上。

二、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etax.anhui.chinatax.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shiro-cas


1.证书用户登录:单位纳税人支持使用税控CA数字证书的方式登录;

2.自然人登录:自然人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的方式实现电子税务局登录;

3.实名用户登录:实名用户通过实名验证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普通用户登录:普通用户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办税人手机号码”和登录密码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三、申报缴纳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拖到下方“其他申报”,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2.进入申报界面前,必须选择费款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申报,费款所属期为上年度一整年,如2020年申报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款所属期选择“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如补缴以前年度欠费,则选择欠费年度相应所属期)

3.进入申报界面,“*”为必填项,各单位对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减免性质”系统会按照单位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及“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自动予以减免。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申报”按钮即可转入缴款界面。

4.完成缴纳后,可以在“我要查询”界面查询申报和缴款信息。


5.若申报后发现错误需要更正,可以通过“我要办税”模块的“申报辅助功能”——“申报错误更正”进行更正申报。(已缴款无法更正申报,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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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条的第15条,鼓励劳务派遣平台派遣残疾人安置给企业

合作流程

-- -- -- -- -- 确定派遣方案-- -- -- -- -- -- ----- --- --- --- ---减免辅助申报--- --- --- -- -
按照企业人数规模来制定符合比例的派遣人数指导登录相应减免网站,指导减免申报材料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担保协议、残疾人证明等提供残疾人和劳务派遣资质以及合同证明文件
提供入职人员信息、安置符合比例的残疾人提供减免审批官方联系方式,代跑申报过程

更多政策:讲解请关注,专栏,主页有联系方式,若有其他问题请联系主页管理员电话。

六、2017年残保金申报时间残保金什么时候申报?

1、申报时间: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15日。2、残保金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

七、2021年残保金缴费基数?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八、2021年残保金审核期限?

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自主申报缴纳,当年度申报缴纳上一年度残保金。2021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0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九、残保金2023年怎么报?

根据2023年残保金最新政策悉知,残保金按月审核,按月征收,进一步加强了残保金征收,调动企业社会责任。部分地区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政策也继续延期,新成立企业三年内30人(含)以下享受免征政策,降低企业支出。

特别提醒:享受残保金免征政策企业,需要如期进行残保金申报,申报入口:税务局现场申报或电子税务局申报,企业如实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系统自动核算残保金应缴金额为0,并完成申报即可。

十、2021年河南残保金标准?

一、主要政策内容

(一)残保金申报缴纳标准

残保金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实行分档征收政策

对残保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纳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三)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四)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五)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派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要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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