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可以开收购发票吗

纳税服务 2022-12-14 00:37 编辑:admin 231阅读

一、合作社可以开收购发票吗

可以。农业合作社法有规定。合作社能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作社收购本社成员的农产品进行销售,免征增值税。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合作社如何领发票

首先,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到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开发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发票.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二、开票系统里面怎样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流程: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3、其中购买方为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销售方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销售方信息处,名称填写农户身份证上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打印出来之后,在盖章处加盖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收购发票可在本省范围内跨县市、区使用,汇总开具收购发票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的,需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汇总开吗?

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按收购对象逐笔开票,对不同收购对象的同一货物或同一收购对象多笔交易,不得汇总开票:

(1)开票日期:填写该项货物的收购日期;

(2)出售人、地址:按农产品销售者提供的或其有效身份证件上注明的姓名、家庭住址填写;如:张XX,邹平县XX镇XX村;

有效身份证件主要是指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品名:填写农产品的名称,如:玉米;

(4)等级:填写经检验员验定的农产品等级,如:2;

(5)计量单位:填写农产品的计量单位,如公斤、吨等;

(6)数量:填写该笔的收购数量;

(7)单价:填写农产品收购单价;

(8)金额:填写该项农产品收购总金额,金额=数量×单价;

(9)合计人民币(大写):填写该笔交易总金额相应的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开票金额未达到本发票最高位的,大写金额的空位要以“○X”符号填充;后面的金额栏填写笔交易总金额,小写金额合计栏如果有空格要用

“¥”号封顶;

(10)验货员:填写该笔农产品的检验人员,即确定该笔农产品等级的检验员;

(11)填票人、付款人: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12)收款人:由农产品销售者本人签字或盖章;

(13)收购单位(盖章):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