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施工外管证纳税及工程款发票怎么开?
工程发票缴纳营业税,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收到的税金归当地地方财政,你们的工程项目在外地,也就是说该工程实际上是归当地地税局管辖的,你们如果在甲方所在地地税完税,相当于将本来应该交给工程所在地财政的钱交给了甲方所在地的财政,这样以后工程所在地的地税查起来你们是有麻烦的,很可能会导致重复纳税。所以建议还是按规定办事,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开发票并完税。
税务局收不到外地施工的所得税就不给我们开外经证 合理吗?
不合理,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发生纳税义务交税不就行吗!有没有资质,到那施工和税务局有什么关系。各地的要求还不尽相同,给企业照成不必要的麻烦。
税务局收不到外地施工的所得税就不给开外经证 ,合理。
在施工当地地税局时出示外经证,当地地税局可让纳税人选择在当地按收入的百分比预缴企业所税或回企业注册地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地税局强制性要求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当地地税局为了完成税收任务,不是没有可能),纳税人在预缴企业所得税后,可按规定要求施工地地税局在外经证上盖章(按规定无论是否在施工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只要缴了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可以要求盖章),纳税人回到企业注册地后,将施工地地税局盖章的外经证拿到地、国税局备案,在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如果当季营利的,可冲减营利,如果全年都亏损的,次年可申请退还企业在施工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你去国税局开外管证是肯定开不到的
外管证在地税开
在你省总公司所属地的地税局开
施工所在地的地税会要你预交千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
这个是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的
一般免不了
但是这个所得税可以在你总公司抵扣
抵扣程序很简单
拿你的缴款单过去就行
如果你省总公司符合免税条件
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
不合理,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原则就是注册所在地缴纳,而不应该在外地经营实际发生地缴纳。但不排除现在很多地方税务机关,对外地企业强制征收,这个是违反税法精神的
个人观点:尽管知道不合理,但是现实是没有办法的,你向上级部门反映,时间很长,或许可以解决问题,但是税务机关要刁难你,你也明白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