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并提交工商局备案。在进行知识产权实缴之前,首先应对公司设立时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已过有效期进行核查,确保其在有效期内。其次,应核查该知识产权是否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再次,还需确认该知识产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最后,还需确认该知识产权是否涉及到纠纷等。如有上述问题,均应当进行处理并出具相应的处理文书。同时,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还应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手续并提交工商局备案。
获得专利(知识产权)。股东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以股东自己的名义购买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或者以自行开发、合作共享(转让)等形式获得。
评估定价。委托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股东持有的专利(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根据技术背景等实际情况选择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方法进行估价定价,出具相应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权属转移。将已经做好评估的无形资产从股东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完成权属转移。
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提供会计凭证。
工商变更。带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产权过户审核报告、验资报告、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前往当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递延纳税。知识产权实缴出资可依法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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