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法人可以不领工资、不缴社保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注意:是特定条件!
一、法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不在公司工作的
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个别公司聘用外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强制性要发工资的规定,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二、公司法人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可以不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公司无需为返聘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02公司零申报个税会不会有问题?
分成两种情况分析。
一、公司没有工资支出,即工资支出为0
这种情况存在于很多初创公司中。如果企业没有员工(包括法人),那么相应的也就没有工资支出,这时候零申报个税时没有问题的。还有就是企业出现正常的停工(比如东北地区冬季户外无法施工)导致员工无法发工资的,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零申报工资。
但如果企业连续12个月(或者更久) 零申报工资,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稽查。比如企业法人长期申报0元工资,会被税务局怀疑是否以报销个人费用的方式偷逃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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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有工资支出,但不纳税(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
自从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后,有些公司就利用起征点调节工资数,比如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但因为起征点的原因,申报个税时以5000申报。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工资发多少就申报多少,不要人为的调节,否则长期财务报表数据与社保申报数据不一致,会引起税局机关的注意,从而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因此,为了长远发展,企业一定要合法合理发放工资,正常缴纳社保,加之现在专项附加扣除的存在,无论是法人还是员工,个税负担都大大降低,没有必要因为长期零申报而引发企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