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记录开具
1.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进入功能页面。
2.系统会自动预填身份信息,您选择需要开具纳税记录的起止年月后,按住滑块拖到最右边完成验证,然后点击【生成纳税记录】。
注意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因此,这里可选择的日期最早只能是2019年1月1日。
▶如果您需要申请开具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请线下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将继续开具对应时期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3.待系统显示“制作成功”后,点击【预览】可查看纳税记录详情,您也可以直接点击【保存】,将证明保存至手机相册。
温馨提示
即使您是“零纳税”情形,也就是说取得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起征点,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仍然可以开具《纳税记录》。
二、纳税记录查验
查验纳税记录真伪也很简单,您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页面右上角扫一扫图标,或者在“办&查”页面,下滑点击【票证查验】,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或手动输入查询信息,即可进行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