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的意义?

纳税服务 2023-09-25 13:40 编辑:admin 246阅读

一、三项制度改革的意义?

1、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中。但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十年中,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促进并购重组和政策破产上。实际上,它侧重于一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脱困,很少有真正的机构改革。

尽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了劳动,人事和分配三种制度,但实际上还是说得多做得少,企业管理者的上下波动机制,职工能进能出,收入增加或减少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

2、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打造国企新样板的工作要求。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企业管理的深刻变革。 国企新样板,就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活力迸发,质量优良,幸福和谐。其中,规模合理,是发展实力,体现发展基础。

结构优化,是发展体系构架,提供发展支撑。活力迸发,是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突出。质量优良,是发展水平,经济效益良好。

结构优化是开发系统的框架,并提供开发支持。 活力的爆发是能力的发展和杰出的竞争优势。 优良的品质是发展水平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3、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

公司各单位都进行了深入挖潜,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 在外部市场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要想保证企业效益、保障职工收入,就必须深入推进企业改革。改革的重点难点是打破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最基础的就是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把包括机关部室、基层单位、车间班组的每一个人的收入与劳动效率、工作业绩紧紧连在一起,在薪酬分配中体现劳动价值,以此激发每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三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既是集团公司深化企业改革、打造国企新样板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份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三项制度改革的意义:

1、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中。但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十年中,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促进并购重组和政策破产上。实际上,它侧重于一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脱困,很少有真正的机构改革。

尽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了劳动,人事和分配三种制度,但实际上还是说得多做得少,企业管理者的上下波动机制,职工能进能出,收入增加或减少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

2、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打造国企新样板的工作要求。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企业管理的深刻变革。 国企新样板,就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活力迸发,质量优良,幸福和谐。其中,规模合理,是发展实力,体现发展基础。

结构优化,是发展体系构架,提供发展支撑。活力迸发,是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突出。质量优良,是发展水平,经济效益良好。

结构优化是开发系统的框架,并提供开发支持。 活力的爆发是能力的发展和杰出的竞争优势。 优良的品质是发展水平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3、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

公司各单位都进行了深入挖潜,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 在外部市场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要想保证企业效益、保障职工收入,就必须深入推进企业改革。改革的重点难点是打破传统体制机制的束缚,最基础的就是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把包括机关部室、基层单位、车间班组的每一个人的收入与劳动效率、工作业绩紧紧连在一起,在薪酬分配中体现劳动价值,以此激发每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三项制度改革特色?

改革纲领文件明确提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要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也就是说,一家企业是不是建成现代企业制度,衡量的基本标准是你三项制度改革做到什么程度!

同时,三项制度改革核心要做好三件事,统称为“三项制度”:

1、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2、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

3、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三项制度文字不多,但是核心要义表达很明显,“竞争”、“择优”、“动态”的意思没有歧义,每个人都能感受到。

客观的说,即使站在20年后的今天,我们来评价这个改革的目标和标准,评价上面这三个词,都会觉得立意很高、要求很高、标准很高!

四、三项制度改革全文?

一是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目标,深刻认识改革进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关键在于见行动,聚焦重点环节发力攻坚。要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上求突破,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推行管理人员选聘竞聘,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建立多序列并行的晋升渠道。要在员工能进能出上求突破,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合理控制用工总量,畅通员工退出渠道。要在收入能增能减上求突破,强化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落实核心关键人才激励制度,充分运用好中长期激励政策。

三是要强化企业家精神,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班组织推动,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三年改革任务。要强化评估牵引督导,建立健全内部评估机制,及时对标诊断,推动“三能”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思想动员、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上率先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三项制度改革指的是哪三项?

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

改革的内容是 “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挑战,干部能上能下。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既是集团公司深化企业改革、打造国企新样板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份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六、农垦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

黑龙江农垦三项制度就是企业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

黑龙江农垦深化农垦“三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运行和管理效率,既是农垦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建设“三大一航母”的必经之路,农垦要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三项改革

七、什么是三项制度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简称三项制度改革。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科学的改革评价机制,对改革作出动态评价,确保改革科学有序推进。这就要求科学设计能够反映不同地区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阶段性特征和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对不同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展作出科学评价,将其作为公司绩效考核标准之一,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真正落地。

八、三项制度改革成功案例?

通过进行三项制度改革,逐渐建立与企业实际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2+N”模式。

九、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全面推行行政

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四)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六)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混改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

1、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更大范围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经理层激励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完善职业发展通道,为内部管理人员搭建能上能下平台。

2、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严格招聘管理,严把人员入口,不断提升引进人员质量。合理确定用工总量,盘活用工存量,畅通进出渠道,构建正常流动机制,不断提升用工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3、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落实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优化薪酬结构,坚持向关键岗位和核心骨干倾斜,坚持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打破高水平“大锅饭”。统筹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措施,用好用足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关键核心人才的获得感、责任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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