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纳税服务 2023-08-16 16:15 编辑:admin 293阅读

一、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二、全面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三、税务稽查时什么情形依据《征管法》63条。税务稽查时什么情形依据《征管法》64条?

63条的处理处罚的前提是纳税人主观故意,且有具体偷税手段,造成了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而64条是虽然纳税人可能存在主观故意或有具体偷税手段,但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或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没有采取偷税手段,造成了不缴少缴税款的最终事实的运用64条处理。一般情况下请运用64条处理,对于63条要慎重,因为运用了63条你就要计算偷税税额是否达到偷税罪的标准或移送标准,所以没有十足的证据还是慎重点好。

四、国税的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有什么区别?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某县、市、省)属于国家税务局(某县、市、省)的直属机构,前者受后者同一管理,属于上下级关系。稽查局的检查包括日常、专项、专案检查等三类,也就是说稽查局对你单位的检查可能涉及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以国家税务局的名义组织的检查属于同一安排的专项或者专案检查,但是有一点,不管是国税局的稽查局还是某地方的国税局,都不会对同一个纳税人进行同一类型的检查,否则就属于重复检查。

五、征管方式改革的四项内容?

“四个转变”:即:固定管户向流程管事转变、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

六、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1)理顺征管职责划分;(2)创新纳税服务机制;(3)转变征收管理方式;(4)深度参与国际合作;(5)优化税务组织体系;(6)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七、哪一年我国实施征管体制改革?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

八、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原文?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意见,应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改革的突破口,以“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简政放权、放税减费、管服结合;加快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营商环境;完善信用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改进和完善监管机制;完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九、社保征管职责?

作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关键之年,平塘县税务局立足于我县实际现状和社会保险费的的征收需求做实做好基础工作,履行社保费征管职责,纵深推进社会保险费划转工作

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主动和政府部门沟通协作,达成社保费“政府主导、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税务受理、社保退付”的共识,确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落实好社保降率政策。为保证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我局定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宣传手册”摆放大厅征收窗口,借助“纳税人学堂”,采用“理论+实操+答疑”的模式开展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解读、电子税务局、单位缴费人客户端操作培训。截止6月,我局共组织开展培训4次,合计培训约230人次,受益面达100%。

积极拓宽缴费渠道。为实现缴费便捷化,逐步打通税银合作的各个方面,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开通三方协议、电子税务局、单位缴费人客户端等多种申报缴费方式,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各商业银行柜台、“黔农云”、“信合村村通”等方式缴费,革新了原有粗放的社保征收方式,实现了“少走马路,多走网路”的一站式便捷办理,极大提高了我县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

十、征管科技是什么?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

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

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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