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
房产交易税如何征收
尽管来讲房产税征收问题现在饱受着争议,但是不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或者是稳定房价角度,房产税的开征都是势在必行。
1、房产税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房产税应纳税额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范围
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2、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由于目前并无确定的征收标准,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二、浙江省资源税最新税率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浙江水资源税
幼儿园饮用的大桶水没有资质罚款是不合规的根据《浙江省学校饮用水卫生和水源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幼儿园是饮用水卫生责任主体,必须建立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对饮用水的水源、设施、设备、水质及卫生管理应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饮用水的洁净卫生而如果幼儿园饮用的大桶水没有相应的卫生安全证明或未达到水质要求,则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资质问题因此,如果发生该情况,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为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幼儿园应定期对饮用水进行卫生检测以确保安全,此外政府也会对幼儿园进行定期检查,以防止幼儿园在营收和效益优先的情况下疏忽了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四、资源税费改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四项: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作出了营改增扩容的决定,并要求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2.
房地产税改革。下一步应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经验,研究完善房地产税费改革的方案,逐步扩大试点。
3.
个人所得税改革。
4.
资源税和环境税费改革。
五、浙江省资源税砂石
浙江台州菊蓮”沙石牌水浒纸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