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税收

纳税服务 2023-07-26 08:12 编辑:admin 235阅读

一、改革税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四项: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作出了营改增扩容的决定,并要求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2.

房地产税改革。下一步应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经验,研究完善房地产税费改革的方案,逐步扩大试点。

3.

个人所得税改革。

4.

资源税和环境税费改革。

二、税制改革政策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三、税制改革是在哪一年开始展开的?

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

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

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三)西汉赋税制度

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剧Do

(四)北魏新租调制

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

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评价:农民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但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六)唐朝中期两税法

实施背景:1.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频繁,土地兼并严重。

2.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

评价:两税法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在两税法开始实行的一段时间内,唐政府财政收入增多了一些,但唐朝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并未解决。

(七)北宋方田均税法

实施背景:北宋中期,封建统治危机严重。

实施目的:使官僚和大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内容:由政府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

评价:新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1086年司马光出任宰相后被废除。

(八)明朝一条鞭法

实施背景:明朝中期,社会矛盾尖锐,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给明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危机。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增加收入。

内容: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

评价: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它是我国赋税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实行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九)清朝“地丁银”

实施背景:清朝建国之初,赋役制度混乱,赋役负担不均。

实施目的:稳定税收额数,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雍正帝时,清朝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评价: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这有助于封建秩序和税收的稳定。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四、税制改革原因

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

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

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三)西汉赋税制度

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剧Do

(四)北魏新租调制

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

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评价:农民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但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六)唐朝中期两税法

实施背景:1.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频繁,土地兼并严重。

2.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

评价:两税法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在两税法开始实行的一段时间内,唐政府财政收入增多了一些,但唐朝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并未解决。

(七)北宋方田均税法

实施背景:北宋中期,封建统治危机严重。

实施目的:使官僚和大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内容:由政府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

评价:新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1086年司马光出任宰相后被废除。

(八)明朝一条鞭法

实施背景:明朝中期,社会矛盾尖锐,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给明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危机。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增加收入。

内容: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

评价: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它是我国赋税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实行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九)清朝“地丁银”

实施背景:清朝建国之初,赋役制度混乱,赋役负担不均。

实施目的:稳定税收额数,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雍正帝时,清朝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评价: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这有助于封建秩序和税收的稳定。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五、税制改革规律

中国的十四五时期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

1. 加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个税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结构,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

2. 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3. 推进资源税改革,优化资源税制度,实现资源型经济可持续发展。

4. 深化消费税改革,加强对烟草、酒类等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税收约束。

5. 加强环保税制改革,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

六、税收改革是什么时候

时间:分别是1941年、1947年以及1950年。

我国一共发生过3次土地改革,分别是1941年、1947年以及1950年。

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开始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了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