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风险的表现?
表现为四个方面:
1.资本结构不合理
2.投资缺乏科学性
3.资金回收策略不当
4.收益分配政策不规范
财务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是各种风险在财务上的集中体现,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国加入WTO后,市场竟争的日趋激烈使得企业财务风险不断加剧,表现形式也日趋复杂,主要有获利能力低、资金不足、债务结构不合理、不良资产比例大、成长能力弱等。对企业而言,规模扩张、多元化、内部控制是诱发财务风险的第一层面,是企业财务危机深层次的原因,其他原因如资本结构不合理、预算管理不当等是这三方面原因的具体表现。
二、纳税服务理念?
一是树立“应需”服务理念。
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为其提供各项涉税服务;二是树立“无限”服务理念。将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和延伸,把纳税服务中的问题归集整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三是树立“效率”服务理念。制定纳税服务操作时限,降低纳税成本,保证纳税人方便、高效、快捷完成涉税事宜。
三、风险失控表现?
利益和风险是对等的!导致环节中的重大失误风险失控!
四、风险意识的表现?
有忧患意识,生于安乐,死于忧患,未雨绸缪
五、风险纳税人严重么?
风险纳税人指的是容易发生或者发生过偷税漏税或者虚开发票行为而且相对监管难度较大的纳税人。
风险纳税人只要合法经营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计算缴纳税款,就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如果虚开发票、偷税漏税,那就严重了。
六、纳税人如何应对风险?
特别纳税调整的涉税风险
风险1:跨境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依然是国际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点
6号公告已明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外关联交易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及一般反避税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但跨境关联交易仍是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中重点关注的最主要方面。
1.各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遵从了独立交易定价原则,或与该原则不相符或甚至相悖离;
2.集团内各关联方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收付不符合受益性要求,或与接受方经济利益的提升不相匹配;
3.各关联方的利润水平与其所执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未注重集团价值链的合理分析;
4.跨境业务重组、离岸架构设计等重大事项之交易架构的形式安排与跨境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不相符;
5.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之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及特殊事项文档所披露的信息与集团整个转让定价政策不一致等。
风险2:跨境关联交易合规要求提升产生新的风险
6号公告在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理念和原则要求上都有新的提升,对下述问题将产生直接的合规影响。
1.充分考虑中国“地域特殊因素”对利润贡献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一直强调要考虑跨境关联交易中的“地域特殊性因素”对交易利润产生的影响,并且已经将“地域特殊因素”明确为同期资料之本地文档中需要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一些较为特殊行业,如汽车、奢侈品行业等,缺乏必要的“地域特殊性因素”对交易价格或交易利润的影响说明或量化分析,将会引发税务机关的质疑。
2.依据集团内各方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情况,没有合理匹配各方自身的价值贡献和利润,尤其是集团内在关联各方人为分配集团利润,造成集团内各成员实体的经营中资金投入、人员投入、资产使用、营业收入与各方利润严重不相匹配。
3.境内关联方在无形资产研发上的高度参与,后续价值提升上作出的贡献,付出本土化维护、提升、推广的大量成本而不能参与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收益分享。
4.对境外关联方进行大额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和劳务费支付要与对接受方带来的经济利益和受益情况不相匹配。
风险3:纳税人不重视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突出事项的风险
1.纳税人利润水平明显偏低,与其所处行业和集团内地位明显不相匹配;
2.集团在境内外的社会形象、价值创造和境内税收贡献不相匹配;
3.中国本土研发团队接受境外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的无形资产研发委托,仅仅收取成本加成费用,境内企业对研发成果没有控制、支配、使用、受益的权力;
4.长期向境外关联方分摊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而没有对应的业务实质存在;
5.境内企业仅为集团内单一的制造加工企业,或整个集团内制造加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境内企业在全球利润中所占份额与加工企业使用的资产、加工装备水平、人员技术水平、加工技术难度等不相匹配;
6.中国境内企业围绕外国企业在境内业务开展提供了后续的价值创造,例如无形资产使用中的技术更新改造、外国品牌在中国境内的宣传推广、无形资产价值的维护、使用、推广等,但境内企业作出贡献而不参与价值创造的利益分享;
七、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原则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原则
纳税筹划是指利用法律和合理的方法,合理地选择适用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达到减少税负、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在纳税筹划的实践中,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以下是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原则的探讨。
1. 守法合规原则
纳税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守法合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违法避税手段;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可以降低风险,确保企业在合规操作中获得经济效益。
2. 风险与收益平衡原则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在于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企业应该充分考虑筹划方案对纳税风险的影响以及带来的纳税收益,确保在降低税负的同时不增加纳税风险。
3. 优化财务结构原则
在纳税筹划中,优化财务结构对降低纳税风险至关重要。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结构安排,合法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企业组织架构,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利用,降低纳税风险。
4. 合理选择筹划方式原则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用的筹划方式。不同的筹划方式对纳税风险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有所差异,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评估选择最适合的纳税筹划方式。
5. 审慎性原则
在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中,审慎性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审慎评估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为虽然纳税负减少,却带来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6. 透明度原则
纳税筹划应该是透明的,企业需要对所采取的纳税筹划措施进行充分的记录和披露。透明度原则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避免出现不当的筹划行为。
7. 筹划方案可行性原则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难度。筹划方案的可行性直接影响到企业是否能够顺利推行筹划措施并达到预期的纳税效益,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筹划方案。
8. 专业团队协作原则
纳税筹划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协作。会计师、税务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至关重要,需要各方团队协作,共同为企业制定有效的筹划方案。
结语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原则涉及到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方面面,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全面考虑风险管理因素,遵循以上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实现税负降低,风险控制的目标。只有在遵守法律合规、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纳税筹划才能真正取得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八、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二、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四、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
九、信息风险主要表现?
信息风险是指由于并购者与目标企业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并购调研对象选择不当;加之并购前未能制定周密、详实、合理的调查计划,尽职调查不力,以及调查工作本身存在的各种局限性及信息渠道受阻等原因,并购方缺乏对目标企业及其行业的了解,未能发现目标企业隐藏的问题。由此导致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判断失误,致使并购难以达到预期效益,甚至陷入沼泽。
十、防溺水风险表现?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需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准确掌握孩子的动向,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