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里可以打印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深圳这边的话,可以试着在深圳国税官网新版电子税务局上打印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哦,如果电子税务局无法打印或者你是很久以前就认定了一般纳税人的话,这种情况是要去前台打印的。
二、在国税网站上怎么打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通知书不是在国税网站打印的,是由你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打印并盖章后交给纳税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流程:
1、提交文件。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申请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审核完毕。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五、2021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2021年一般纳税人认定,只要企业正常合法经营,具有认准专用发票的设备和能力,即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六、申请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需要多久?
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需要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准备好材料交到国税大厅,一周的时间会通知公司实地核查,核查过了,一周的时间下发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凭一般纳税人通知书,提交发票申请,一周后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过了,一周的时间做发票批复,拿到发票批复,一周后参加培训,1天的培训后,发放发票税控机及税控卡,然后再去国税大厅买发票,整个流程下来,大概需要5周的时间,这是最快的,那慢的就不好说了,2、3个都有可能。
七、2022年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规模、会计核算程度两个方面,也就是常说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以下就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二)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从销售额方面和另外一个方面认定,不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不予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申报,等待审核。成功后必须使用专用发票,不得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八、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应该转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3%。
九、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期限?
一般纳税人,只要看他开给你的发票台头就知道是不是自己人开的了。。
一般纳税人认定都有半年时间的辅导期。
在辅导期如果不合格,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格了则可以认定的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时间限定。
东莞天正企业事务有限公司
袁先生
电话(见资料)
十、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