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核销条件?

纳税服务 2023-09-19 01:27 编辑:admin 164阅读

一、债务核销条件?

个人债务如何核销:1 个人可以申请债务核销。

2 申请债务核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债务人已经无力偿还债务,且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债务人已经在生活必需品方面失去了保障,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债务人已经通过劳动、协商等方式尽力还债,但是仍无法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3 债务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生活必需品清单等。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对债务进行核销。

内容延伸:债务核销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帮助无力偿还债务的人解决困境。但是,在申请之前,债务人需要仔细评估自己的情况,看是否符合条件,同时也需要注意申请过程中的细节和注意事项。

二、贷款核销条件?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

核销条件:

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个人贷款核销条件?

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收回或者减少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帐的不良贷款.

核销呆帐是用利润来核销的,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银监局对银行又有不良贷款率的指标要求,因此各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利润和不良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目前政策下,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科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

四、往来账核销的条件?

条件有如下之一,就可以核销: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五、应收账款核销的条件?

企业针对应收账款,应按3%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三年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予以核销,同时核减坏账准备。

六、欠税的表现?

应该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就属于欠税。

七、核销单核销的期限?

即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根据在外汇局远期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办理收汇核销.

  对于预计收款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远期收汇,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远期收汇天数。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

八、个人核销单位的社保怎么核销?

1.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社会保险费补、退收、核销申报表》

  3.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4.单位或个人核销申请

  5.人民法院、上级核销批准文件和有关清算资料

  6.与欠费、未结账核销有关的证明材料

九、会计核销的依据?

核销依据主要是:

一是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遗产或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应取得司法机关出具的载明死亡者身份证号码的死亡证明或死亡、失踪宣告证明。二是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应有法院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十、快消品行业核销代垫费用怎么核销的?

快消品行业核销代垫费用,是向买家收取的。

如果要做收入入账,就需要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相关计征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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