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吗?
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也就是说,销售再生资源的企业和个人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了,而要按现行税收政策依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0年底前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即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怎样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如果你要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要把企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钢铁时,开具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购买),该发票只能作为记帐凭证,不能抵税。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要交17%的增值税。交完增值税后要到财务局去办理相关的退税手续,按现行的退税规定,可以退回50%的增值税额。(2009年退税额为07%,2010年退税额为50%,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直接抵10%进项税的政策已经废止了)。
如果你销售时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就无所谓了,因为按现行规定,普通发票对方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零散回收就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去购买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三、回收的废旧物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2008年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发票的规定与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完全一样。
四、国有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方案?
1. 是必要的。2. 因为国有企业产生的废旧物资数量较大,如果不及时回收和处置,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会浪费资源。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方案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保护环境,节约资源。3. 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方案应该包括回收渠道、回收流程、分类处理、再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方案的执行效果。此外,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从而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项发票怎么办?
废旧回收企业没有进项票,可申请核定征收。
六、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是负责收集、处理和再利用废旧物品的组织,其岗位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需要不同专业背景和技能的员工共同合作。以下是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主要岗位职责:
1. 废旧物资收集员
- 负责从社区、企业等单位收集废旧物资,确保收集过程高效有序。
- 协助清洁工人整理、分类废旧物品,为后续再利用做准备。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中的废旧物资收集员需要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 废旧物资分类员
- 负责对收集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如纸张、塑料、玻璃等。
- 根据不同种类的废旧物资进行合理分堆、贴标签,方便后续加工处理。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要求分类员具备细心、耐心和辨别能力。
3. 废旧物资加工工人
- 负责对分类后的废旧物资进行加工处理,如打包、打捆等。
- 协助机械设备操作员进行机械化加工处理,提高处理效率。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需要加工工人具备操作机器的能力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4. 废旧物资再利用设计师
- 负责对处理后的废旧物资进行再设计、再利用,制作成新产品。
- 参与废旧物资的创意设计、原型制作等工作,推动再生资源的再利用。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需要再利用设计师具备创意思维和设计能力。
5. 废旧物资市场推广专员
- 负责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 开拓废旧物资再利用领域的新客户资源,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岗位职责需要市场推广专员具备市场营销和销售技能。
总的来说,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岗位职责多样,需要不同专业背景和技能的员工共同协作,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实践。
七、重庆废旧物资回收?
纸箱,废旧书报,塑料瓶,废旧电器,旧衣服等都可以回收
八、中国做好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是哪家?
宁波天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5万参加全国各地的大型废旧物资拍卖中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连锁企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盟企业中国代表单位
九、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有何具体规定?
对于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自行收购废旧物资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废旧物资加工生产企业可设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后,再销售给加工生产企业,这样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不会增加税收成本,而加工生产企业减少了中间收购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
例如,某企业是以生产销售钢材为主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是废钢和铁屑,主要经营范围是钢材生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等业务,原材料废钢和铁屑的购进主要以自己收购为主。2005年12月份,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200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入废钢和铁屑5000吨,每吨不含税价为1800元,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为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运输支付运费100万元,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20万元,那么企业可以进行以下税收筹划。
第一种方案:该企业自己直接收购原材料废钢,取得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收购废旧物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该企业购进的废钢不得作为进项税额申报抵扣。那么,2005年应纳增值税=3800×17%-100×7%=646-7=639(万元)。
第二种方案:该企业2005年度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废钢,并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由国税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那么2005年度应纳增值税=3800×17%-900×10%-100×7%=646-90-7=549(万元)。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少纳增值税90万元。
第三种方案:该企业作为总公司,单独设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收购废旧物资时支付的运输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可以作为成本计入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销售价格,开具普通发票(金额900+20+100=1020万元)给加工生产企业,因此,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增值税=3800×17%-1020×10%=646-102=544(万元)。第三种方案比第二种方案少缴增值税5万元,同时,单独设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收购废旧物资时还可以取得进销差价,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而易见,在购进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企业通过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外购废旧物资比自己直接收购废旧物资税负要轻,而自己单独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则不仅税负更轻,还能获取额外收益,一举两得
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可否免征增值税?
财税[2001]78号《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经过国家批准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可以免征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其他各税照常征收,国家也没有其他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