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多少条款?

纳税服务 2023-09-06 08:16 编辑:admin 293阅读

一、消防法多少条款?

  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四)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二、税务局怎么查税?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三、怎么查税务是否欠税?

最简单的方式可以拨打12366 ,查询。

四、税务查税怎么办?

1.好好招待只要不是稽查上的就好办烟酒的该上就上 2.把账簿什么的准备好了只要没什么大问题都没什么事 3.如果是税务稽查的感觉自己的账簿上没什么大问题的在做询问的时候注意隐藏好自己的帐外业务税务稽查一般来了没用空手走的你多多少少都会被查出些问题税金是没什么可以讨价还价的但是罚款在0.5~5倍之间这个可就是税务机关定的了也就是人定的。。你明白的。

五、上海企业怎么查税号?

用企查查,最新的发票抬头功能,输入公司名称可以直接查出税号~

六、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怎么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就要赔付。

但这是真的吗?

保险合同“两年不可抗辩”真的能保证赔吗?

我们先来看一个山东法院判罚的案例:

当事人是周某和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

2006年11月,周某为其职工隋某在被告处投保了康农终身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为周某,被保险人为隋某,保险金额为1.5万元,保险期间终身。

在该款保险合同中,重大疾病责任内容包括心肌梗塞。而在投保前2个月,被保险人隋某曾因心脏病入院,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

2008年11月8日至2008年12月7日,被保险人隋某因心脏病入住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被医院诊断为心肌梗死。

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7月15日,入住中国医学院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被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陈旧性心肌梗死等。而在投保后2年,被保险人隋某也曾两次入院,诊断均是心肌梗死。

2011年9月21日,周某向被告中国人人寿荣成市支公司申请理赔,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与同年2011年10月18日,出具《解除保险合同通知书》载明: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依法解除其与原告周某签订的保险合同。

一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请求解除合同的,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一审判罚: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解除合同行为无效,保险合同继续履行。

二审:本案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即患有其所申请理赔的疾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上诉人,而在保险合同成立的两年期间内,又因同样的保险疾病两次住院治疗,被上诉人君未及时申请理赔,直至2011年9月21日才向上述立法原义,有规避法律的故意,其行为不但不符合上述立法原义,也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上诉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其上诉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原审判决不当,予以纠正。

二审判罚:支持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拒绝赔偿。

终审:维持二审意见,支持中国人寿荣成市支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拒绝赔偿。

因此,哪怕保单超过两年,只要故意规避法律,严重违反诚信信用原则,保险公司都有机会解除保险合同,进而拒赔。

保险合同“两年不可抗辩”什么情况下不赔?

从前面的案例可以看到,想要获得赔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保险合同不可解除

符合保险责任

以一个典型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为例: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案例

某客户投保前发现有一个乳腺结节,伴有细小钙化和丰富血流信号,没有告知。

投保后发现,这个结节长期存在且位置固定,被经过活检穿刺确诊乳腺癌。

这时候保险公司就有理由判断,乳腺结节是这次乳腺癌的症状或体征,并最终被确诊为乳腺癌。

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可以以客户投保之前已经出现症状,不符合保险责任为由拒绝理赔,因为首次确诊指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认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合同生效后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

七、法律条款的表述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几百几十几条第二款第(一)项。

八、专利法五个条款?

专利法的一般条款主要包括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申请、审查与批准,以及专利权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这几大部分。

九、怎么查税务专管员?

  在网上是查询不到自己公司专管员的;  查询自己公司的税务专管员,方法有二种:  方法1、提供纳税人编码和纳税人名称,直接拨打我市地税咨询热线(XXX)12366(XXX代表自己当地的区号),由工作人员为作出相应的指引查询;  方法2、可以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办税柜台咨询,税务系统可以查询到所属区所及管理员。 

十、手机税务局怎么查税?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缴款信息查询”或“欠税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到具体缴款情况或欠税情况。

如有欠税情况,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欠税缴纳”链接,跳转到相应税(费)种缴纳功能模块缴纳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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