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服务 2023-09-03 13:15 编辑:admin 158阅读

一、捐赠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 此处的捐赠是指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二、税收优惠 1.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第一条) 注:“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2.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第二条) 3.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第三条) 4.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第四条) 5.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 (3)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省级民政部门将指定的单位名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 无明确受赠人的捐赠进口物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作为受赠人接收。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6号第一条) 6.对进口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0〕3号第六条) 三、征管操作提示 企业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适用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填写《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直接捐赠”。 企业和个人取得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自行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二条)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二、我国对捐赠税收的减免优惠有哪些?

捐赠税收优惠措施如下:

一、公司和其他企业的捐赠

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捐赠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境外捐赠

3、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四、工程项目的捐赠

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扩展资料:

在捐赠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逃汇、骗购外汇的;

二、偷税、逃税的;

三、进行走私活动的;

四、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减税、免税进口的捐赠物资在境内销售、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三、接受实物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何做?接受实物捐赠?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

1、接受新设备捐赠:

借: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

递延税款

2、年末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3、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四、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举几个实用的例子,另外补一个链接

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 就业再就业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类似

摘自:财税〔2014〕39号,财税〔2014〕42号

  • 高新技术、软件开发、集成电路产业

流转税:

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增值税即征即退。

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当年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被认定为“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

增值税:

部分农副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农具等适用13%增值税税率。

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

免征蔬菜、部分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蔬菜、薯类、油料、豆类、糖料、水果和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

综合: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摘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流转税: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后生产的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金融保险证券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

摘自:财税〔2008〕1号

  • 文教卫生体育

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公寓免征房产税,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动漫产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令第45号)

进口体育用品符合规定的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摘自:国办发[2006]32号 财税〔2013〕83号 财税〔2004〕39号 税委会〔1995〕5号

  • 民政福利与灾害减免

地震灾害可依据相关单证电子信息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摘自:财税〔2007〕92号 财税〔2008〕62号

  • 区域经济发展优惠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11]58号)

一、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其他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企业减按20%税率减半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小微月营业额3万一下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五、企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计入什么?

按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不管是实物资产还是资金,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收购农民水果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4.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5.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75号)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印花税优惠政策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3.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七、废铝加工税收优惠?

对铜铝有色金属加工企业,从外地购进废铜、废铝或从本地零星收购废铜、废铝为原料进行冶炼加工确实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可自行据实开具收购统一发票入账作为会计核算的有效凭据。    支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技术创新,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八、现在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一家企业想要稳定发展离不开国家的税收优惠,我们的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更要及时了解相关的信息,以便来为企业减负。

企业税收优惠,一对一咨询

当然了,每个行业不同具体的优惠标准也会有区别,具体行业具体分析,可以联系我了解具体的优惠内容,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大致了解一下现在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吧。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一、免税

免征的适用范围:

1、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种植;

5、牲畜、家禽饲养;

6、林产品采集;

7、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8、远洋捕捞;

9、公司﹢农户经营。

二、减半征收

适用范围:

1、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定期减免

1、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1)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2)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3)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2、3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

(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低税率

20%,适用范围:小型微利企业:资产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15%,适用范围: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投资80亿、0.25μm的电路企业;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

10%,适用范围:非居民企业优惠;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五、加计扣除

1、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研究开发费;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2、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适用范围: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投资抵税

投资额的70%抵扣所得额,投资中小高新技术2年以上的创投企业(股权持有满2年),投资额的10%抵扣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以上就是目前有关企业的税收优惠啦,如果你有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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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二、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2、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3、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三、属于政府补助的有:1、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形式。2、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四、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十、税收所得形式只有现金和实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税收所得形式不是只有现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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