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几个监狱和劳教单位?具体点?

纳税服务 2023-09-05 12:52 编辑:admin 294阅读

一、江苏有几个监狱和劳教单位?具体点?

江苏省的监狱由24个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

1、南京监狱、南京女子监狱、镇江监狱、苏州监狱、徐州监狱、洪泽湖监狱、盐城监狱

2、连云港监狱、丁山监狱、宜兴监狱、溧阳监狱、常州监狱、金陵监狱、龙潭监狱、浦口监狱

3、无锡监狱、高淳监狱、句容监狱、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彭城监狱

4、江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边城监狱、新康监狱

二、普通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股东20%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最大税收优势在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股东按生产经营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二点不好的地方在于:

一、即使合伙企业将利润留在账面不进行分配,个人股东也要交纳账面盈利的个税。

二、当个人所得超过10万元后,累进税率便达到35%。

合伙人是公司:

(1)取得非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2)取得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免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不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什么是监狱企业?监狱企业的含义?

现在的监狱都是成立的公司。对外承接一些外加工之类的贸易

五、合伙人企业税收政策?

合伙人企业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后各合伙人各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物业管理企业税收政策?

物业企业是微利保本企业,享受国家优惠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物业公司交税范围是营业税5.55%,城建和教育附加2.73%左右,物业公司是国家鼓励的现代服务业,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优惠。

物业企业是国计民生行业,物业公司的主营收入是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业主的公共服务开支,国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保证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全部用于民生的改善,禁止物业公司谋取暴利。

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物业企业的代收代缴的服务项目免税,但是代收代缴收取的服务费需要交5.55%的营业税。

七、内蒙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考试考哪些科目?

  一、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考试就是属于省考范围内,因此笔试是没有区别的。

  二、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属于人民警察职位,因此部分职位需要多考一门法律或者公安专业课。

  三、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需要参加体能测试。

八、劳教人员对子女政审有关系吗?

关系不大,主要跟子女关系不大,算是很人性化的。

九、监狱劳教公务员体检,可以戴隐形眼镜吗?

参照2009年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监狱劳教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是双眼矫正视力.因此.可以戴隐形眼镜.

十、我国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融资租赁作为当前我国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地位逐渐有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架势。谢邀,我只答国税涉及的两个税种吧。2015年开始,为了鼓励实体经济的发展,出了很多税收政策,营改增之后,一片减税降负的利好下,有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企业所得税方面: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四十七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售后回租情况可参照《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增值税方面:参照《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简单说就是三档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不动产租赁服务10%;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6%。(今年的财税〔2018〕32号文整体调整了增值税税率,2018年5月1日起,将17%和11%调整为16%和10%)

几个可以参照的利好:1、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2、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或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4、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关税〔2014〕1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5、环保设备税收额抵免: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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