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123罚款滞纳金如何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一般在车主收到处罚决定书超过15日后,车主还没有缴纳罚款的情况下才会收取。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每日收取罚款金额的3%,滞纳金最高的金额,不会超过罚款本身的金额。虽然滞纳金的金额并不是很多,车主也是能够负担起的,但也不能长时间的不缴纳罚款,如果车主长期不缴纳罚款,就会影响车辆的年审,为车主带来诸多不便。
二、高速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关于这个问题,高速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首先确定罚款金额和缴款期限。
2. 如果在缴款期限内缴纳罚款,没有滞纳金。
3. 如果超过缴款期限未缴纳罚款,则按照每日罚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滞纳金。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 = 罚款金额 × 滞纳金比例 × 滞纳天数。
其中,滞纳金比例和滞纳天数由不同的地区和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滞纳金比例为罚款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滞纳天数为超期未缴天数。
举个例子,如果罚款金额为100元,滞纳金比例为千分之五,超期未缴天数为10天,则滞纳金为100 × 0.005 × 10 = 0.5元。
三、上海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滞纳金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如果是非现场处罚,您可以等到验车前在去处理,接受处理之后去银行交罚款。如果是现场处罚,需要您在15天内到银行去交罚款。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建议您及时到银行去缴纳罚款。
四、限行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按照罚款金额每天5%计算,最高翻一倍
五、酒驾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关于这个问题,酒驾罚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通常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 滞纳金的计算起始时间一般为第二次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的送达日期。
2. 滞纳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未缴纳罚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每日固定金额计算的。
3. 不同地区的滞纳金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在罚款金额的1%~3%之间。
举个例子,如果您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但未及时缴纳,那么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可能会按照罚款金额的2%每日计算滞纳金,那么如果您拖欠了10天,则需要再额外支付200元的滞纳金。
六、税收滞纳金可以免吗?
不可以免除的。
税收滞纳金是由于滞纳税款而产生的,是对纳税人逾期缴纳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惩罚措施(每日万分之五,每年摊到18.25%,相当于纳税人向国家借高利贷),目前国家没有公布税收滞纳金减免的规定,任何人无权减免。
七、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收入为何放在税收收入科目中?
税收罚款与税收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固定资产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固定资产盘亏),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等科目,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 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
八、电动车罚款20滞纳金怎么算?
交警开具的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九、罚款不交有滞纳金吗?
有。违章后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需要缴纳罚款,超过15天不交纳会产生滞纳金。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十、滞纳金属于罚款支出吗?
滞纳金不属于罚款支出,是一种占用资金的补偿性支出。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税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一样,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