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作业车高速收费标准?
具体的收费标准为: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高速公路按《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及统一收费标准的 通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的第二类车型,即按2.1~5吨计量收费,收费标准为0.8元/车公里,普通公路按4 吨计量收费;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其车型的确定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普通公路按牗 折半后的牘吨位计量收费,高速公路按《通知》中所对应车型计量收费。
二、2020车船税收费标准?
排量 税额
1.0升及其以下 60元至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2020年全国各地车船税费表
地区 <1L 1-1.6L 1.6-2L 2-2.5L
安徽 180 300 360 660
北京 250 350 400 750
福建 180 300 360 720
甘肃 240 420 480 720
广东 180 360 420 720
广西 60 360 420 780
贵州 180 300 360 660
海南 60 300 360 720
河北 120 300 480 840
河南 180 300 420 720
黑龙江 240 420 480 900
湖北 240 360 420 720
湖南 120 300 360 720
吉林 240 420 480 900
江苏 120 300 360 660
江西 180 300 360 660
辽宁 300 420 480 900
内蒙古 300 360 420 900
宁夏 120 300 360 900
青海 60 300 360 660
山东 240 360 420 720
山西 180 300 480 720
陕西 180 360 480 720
上海 180 360 450 720
四川 180 300 360 720
天津 270 390 450 900
西藏 60 300 360 660
新疆 180 360 420 720
云南 60 300 390 780
浙江 180 300 360 660
重庆 120 300 360 660
三、2023年车船税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附件《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
1、1.0升及其以下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1.6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是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四、2020年车船税收费标准?
车船税按不同的排气量缴纳不等的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五、车船税收费标准2020?
1.6及以下420/年,排量越大税收越高
六、宁夏车船税收费标准?
银川车船税新标准:
1、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等相应要求;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等相应要求。
2、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通知》明确免征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征收标准
最新消息: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银川车船税目税额表: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
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至6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至120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至2400元;
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至360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商用车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商用车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为16元至12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七、河南车船税收费标准?
河南省内,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4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0元;4.0升以上的,每辆车年税额为4500元。
八、河北车船税收费标准?
2014年河北车船税新标准:
1、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2、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3、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4、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为:
大型客车,480~660元;中型客车,420~660元;小型客车,360~660元;微型客车,60~480元。
扩展资料:
不需要缴纳车船税情况: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除此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九、一级公路特种车收费标准?
一级公路特用车收费标准:
第一项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中第四小项特殊车辆的收费中明确规定:
1、集装箱及特种罐装车辆按载货汽车实施计重收费。为鼓励集装箱与特种罐装车辆发展,对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及特种罐装车辆,正常车辆按应收计重通行的75%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超限认定标准时,按照车货总重进行计重收费,不享受优惠政策。
2、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甩挂车辆,正常车辆按应收通行费的75%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超限认定标准时,按照车货总重进行计重收费,不享受优惠政策。
3、经路政部门批准,持有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载货汽车,按基本费率计重收费。4、载有固定装备且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按收费站实测重量的一半执行计重收费。
十、江苏特种车交强险收费标准?
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交强险价格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日期:2006-06-19)
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
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30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58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
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58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3,73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88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27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4,25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
四、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1,63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1,7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
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
29营业货车2-5吨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
六、特种车32特种车一6,040
33特种车二2,430
34特种车三1,320
35特种车四5,660
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8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
八、拖拉机39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0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41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2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