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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权限怎么划分的?

180 2024-07-02 08:53

一、我国立法权限怎么划分的?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像刑法、刑诉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等,人大常委会行使人大闭会期间的权利。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位和直属的行政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各省级政府人大和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有自己独立的立法权。

二、行政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制订特别法律 撤国务院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是撤违法的,不是撤不适当的) 撤销下级权力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第三: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的立法权限(国务院)

国务院①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②根据人大及常委会特别授权定法、

③撤地方行政机关定法(不能撤地方性法规) 下属部委可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发布规章、命令第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可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①省级及大市可制行政规章、

②县级以上有权发布决定和命令、有权撤下级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三、我国海域边境线如何划分?

中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该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

“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把12海里规定为领海宽度的最大限制。但目前世界各国领海宽度有3海里、12海里、200海里等多种类别。

1992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四、我国文物等级如何划分的?

我国文物分级的规定; 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一、国家一级文物划分标准

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二、国家二级文物划分标准

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三、国家三级文物的划分标准

1、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3、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五、我国每年税收有多少?

根据《2010年统计公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97983亿元,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41亿人

六、我国税收有什么特征?

一、我国税收的性质包括三大方面,第一是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作用。

第二是我国的税收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 。

第三是税收可以使财政收入得到切实的保证。 二、我国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三大方面,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

七、我国税收的本质是?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社会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

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从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看主要来源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取消农业税、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高起征点等轻税政策。从用度上主要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用于加强战备、巩固国防等。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与此同时,国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还不断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近年来,国家拿出大量资用于“民生”工程。从以上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和用途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八、我国国防法规按立法权限分为几个?

国防立法权的行权限大致划分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中的国防法律条款和基本国防法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防法律

3。中央军委制定军事法规,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国防行政法规

4。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军事规章,国务院有关部委单独或与军委各总部联合制定国防行政规章

5。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出地方性国防法规和规章

九、各个行业税收是怎么划分的?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补充知识: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  什么是“免、抵、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下面列示各行业的具体的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3.50  食品饮料4.50  纺织品(化纤)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4.98  化工产品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金属制品业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电子通信设备2.6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商业批发0.90  商业零售2.50  其他3.5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租赁业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  饮料制造业2.00%  医药制造业2.50%  畜牧业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塑料制品业3.00%  食品制造业1.00%  商务服务业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其他制造业1.50%  其他建筑业1.50%  其他服务业4.00%  其他采矿业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批发业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零售业1.50%  居民服务业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金属制品业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建筑安装业1.50%  家具制造业1.50%  计算机服务业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纺织业——袜业1.00%  纺织业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房地产业4.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道路运输业2.00%

十、我国行政大区是如何划分的?

目前,我国虽在行政区划上没有大的地区设置,但在习惯上和经济规划上仍然将全国划分为几大区,分别是:东北地区(黑、吉、辽),华北地区(京、津、冀、晋、内蒙古),华东地区(鲁、苏、沪、浙、闽、皖、台),中南地区(豫、鄂、湘、赣、桂、琼、港、澳),西南地区(川、滇、黔、渝、藏),西北地区(陕、甘、宁、青、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