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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想平价转让股权,有何税收风险?

70 2024-07-10 21:50

一、现想平价转让股权,有何税收风险?

平价转让股权应有合理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包括平价或低价)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收入。

二、股权转让公司税收?

个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属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所载金额万分之五。

2、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转让收入-原值-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三、公司 股权 转让 税收

公司股权转让对于税收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当今经济环境下,了解股权转让的税收规定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首先,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收主要包括资本利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于个人而言,当他们出售股权时,根据所获得的利润,需要缴纳相应的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而言,当他们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此外,对于企业而言,股权转让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等其他税种。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为了降低股权转让所带来的税收负担,企业和投资者可以进行一些税收筹划。

首先,可以通过合理的交易结构来优化税务效益。例如,可以选择以资产转让的方式来实现股权转让,以减少资本利得税的负担。

此外,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政策来降低税收负担。

最后,及时了解和遵守税法法规也是非常重要的。及时更新对于股权转让税收规定的了解,可以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避免税务风险。

结论

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了解股权转让的税收规定,并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和投资者的经济效益。

四、个人转让股权给公司可以平价转让吗?

个人转让股权给公司是否可以平价转让?需要看你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如果你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已经超过了注册资本,就证明已经有了利润。这个时候转让股权就要按照股股权比例和利润比例进行纳税。

尽管你可能是用平价转让,但是税务局会给你重新评估你的股权价值。也许需要上个人所得税。

五、公司股权平价转让

随着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公司股权平价转让是指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相关方。这种转让方式不仅可以帮助公司实现资本的流动,还可以为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机会。

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的好处

首先,公司股权平价转让可以帮助公司实现股权结构的优化。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具有实力和资源的相关方,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其次,公司股权平价转让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金,支持公司的发展和扩张。同时,这种转让方式还可以减少公司的风险,分散股权,降低公司的负债率。

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的步骤

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的过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首先,公司需要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和转让的价格。然后,公司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协商或竞价等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公司需要与相关方进行谈判,确定交易的细节和条件。最后,公司需要进行交割和过户手续,完成股权转让的最后步骤。

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公司股权平价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公司需要确保交易的公平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公司需要认真评估相关方的实力和信誉,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公司还需要考虑转让后对公司治理和业务发展的影响,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平价转让是一种有益于公司和投资者的转让方式。通过合理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和价格,公司可以实现资本的流动和优化股权结构。同时,公司股权平价转让也需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六、股权转让怎么认定平价还是增值?

平价转让:股权转让时,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和股东出资数额一致,或者与股权实际价值相近的,就是属于平价转让。

增值转让:股权转让时,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和高于股东出资数额,或者高于股权实际价值,就是属于增值转让。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七、股权平价转让,正当理由是哪些?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八、企业股权转让时该如何筹划税收?

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一文,主要针对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明确:

一、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所得,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得以从转让收入中减除。

三、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所得。

举例言之: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如A投资于B,且A、B税率同为33,股息性所得不交税。

如A为33,B为15,则只需按18(33—15)交税。

而若界定为股权转让所得,则应全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取得股权时以100万购入,转让时以120万卖出,则20万应全额交税。从本文件来看,先分配股利再转让股权对企业非常有利。

根据第二点,如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就没有必要进行这种筹划。

同时也说明,企业在清算前或转让前所持子公司股份未及95,要探讨是否有可能先收购足够股份至95以上再行清算、转让,因为此举可能为企业节省巨额税款。

第三点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不同而可能形成的时间性差异而定。这部分准备在会计上企业不作为税后利润,不可能分配给股东,但从税务角度,可以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文件把转让企业或投资企业应享有的这部分权益也界定为从被清算、被转让企业分配的股息性所得,对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九、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有: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般政策规定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三)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四)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税目:由于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股票转让所立书据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

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3、税收优惠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十、股权是平价转让还是零元转账?

A “零元”股权转让:

未分配利润补税没商量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B “平价转让”有疑点:被转让企业藏所得税猫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的规定,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