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 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生产企业要交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税。
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费税纳税人要缴纳11%的从价税,加0.005元/支。 批发商之间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税率:11%加0.005元/支,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从量税
二、卷烟的批发和生产环节都要缴纳消费税吗?
都征税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
三、销售卷烟一条500元,缴多少消费税?
1标准条卷烟超过70元的,为甲类卷烟。
如果是出厂销售环节,比例税率56%,从量税0.6元/标准条。需要缴纳消费税500÷(1+17%)×56%+0.6=239.92(元)
如果是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销售),比例税11%,从量税1元/标准条。需要缴纳消费税500÷(1+17%)×11%+1=48.01(元)。
500元均按含税销售额处理。
四、消费税对卷烟和白酒的计税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卷烟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款的复合计税办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计税依据中销售额分别为:生产销售卷烟的,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进口卷烟、委托加工卷烟、自产自用卷烟的,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具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之第七、八、九条规定)。计税依据中销售数量具体如下:生产销售卷烟的,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卷烟、委托加工卷烟、自产自用卷烟的,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的缴纳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即“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务机关一般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 ~ 70%范围内自行核定。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五、卷烟批发企业卖给零售商场,然后零售商场再零售,批发企业卖给零售商场,交消费税嘛?
批发商卖给零售商要按其销售额在征收5%的消费税,批发企业卖给批发企业不需要交税。生产商卖给批发企业按生产环节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