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豆制品食用油免征增值税吗?

纳税服务 2023-09-13 01:18 编辑:admin 97阅读

一、批发零售豆制品食用油免征增值税吗?

农副产品,食用植物油属于低税率:13%,只有农民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才免税

二、销售农产品到底是免税还是13%?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三、国税起征点是多少?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关于起征点具体金额,该条例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该条例的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原: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原: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暂行条例

一、国税税种

国税目前主要管理的大税是增值税,所以你提问中的起征点应该理解为增值税起征点

二、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于起征点具体金额,该条例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而在该条例的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起征点是针对个人来说的,并且国务院相关部门会定期修改起征点具体金额

三、其他类似起征点的规定

条例和其实施细则规定的起征点只是针对个人,而对于企业来说并不存在起征点问题,但是对于小微企业,国家规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其中类似起征点的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是30000元。未达增值税起征点有纳税人,可以暂时免征增值税。

江苏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日前联合发文,大幅上调该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从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四、新企业刚成立。本月13号去国税局报税,只带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表,实际是小规模纳税人。

新企业刚成立,没有申请被认定为增一纳税人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小规模纳人适用的纳税申报表,而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表。

可以领用发票,现在纳税申报都是网上自行申报。带你自己要用的资料。

这个月是小规模吗,如果是的话,还领不到,要申请的,不申请是拿不到一般纳税人的,还得领导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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