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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300万,怎么判刑?

193 2025-07-30 15:34

一、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300万,怎么判刑?

答: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刑事犯罪,根据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和次数,刑罚从缓刑到有期徒刑不等。

二、法人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要负责吗?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刑事犯罪,根据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和次数,刑罚从缓刑到有期徒刑不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构成要件?

企业有以下情况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虚开电子增值税发票违法吗?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无论电子或纸质,所涉税款大于5万,可被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五、虚开增值税发票不要交税吗?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后果很严重,不仅会影响企业信用,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咱们一项一项的看虚开的后果。

一、缴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黑名单惩戒(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0万以上的,列入“黑名单”,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通过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罚款(国务院令第587号)

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刑事处罚

视虚开情节严重程度,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

因此,虚开增值税发票,害人害己,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怎么谋利的?

先说原理。

前面不少答案已经说到,增值税是链条税。从增值税的原理来讲,增值税是难以产生偷逃税,甚至难以被筹划的,因为其中一环少缴税款,必然导致税负被转嫁,这样对于市场交易双方来说难以达成一致,而且从整个链条角度或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宏观上也不会产生少缴税款。这是增值税税制设计的优势。

所以,增值税的偷逃税也好,筹划也好,必然是要用到增值税链条中的“断裂带”(姑且这么称呼吧),只有断裂带的存在,虚开、偷逃税、筹划等才能产生。典型的“断裂带”如税率的不一致、部分环节免税的存在——以及在合法途径之外人为暴力地割裂链条。

然后说哪些企业在需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都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最终受票企业购买后用于抵扣,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当然同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可以少缴所得税款)。这些企业包括无任何真实交易单纯希望偷逃税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有真实交易存在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从第三方取得的(当然在2014年39号公告出台后有货交易有了很好的申辩理由)等等,一般对于17%的票来说,购买价格在7%~9%左右,但随着对虚开打击力度的加大,目前已经涨到11%甚至更高了,受票企业可以直接少缴17%+25%的税,其诱惑力非常大。

再说哪些企业在买票。

结合原理,必然想办法寻找或者设计“断裂带”,也就是说,开票企业需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销售给受票企业,同时还不能多缴税款。基本来源包括:

一是冗余票。典型如日用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其最终产品多销售给小卖部、小摊贩甚至自然人(我们称之为“卖市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或是最终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冗余票产生了。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其进项固定情况下,必然需要一定的销项来配比,因此卖票某种程度上是比少计收入偷税更好的选择;

二是纯粹的开票公司。以前商贸企业还有辅导期,还有用票限制,但在当前的背景下,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商贸企业可以直接绕过辅导期,专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又是即办项目,一次性领用几十份又不是问题,所以就出现了犯罪分子用收购的身份证开公司后领用一批发票对外虚开后直接走逃的情况。当然,这样的开票公司在商事制度改革前也存在,既对外虚开也接受虚开,其虚开的票源又来自于农产品票、黄金票等(又是典型的“断裂带”)。

最后谈责任。

在当前的手段之下,可以说虚开这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开票公司方式虚开的,被查到的可能性几乎为百分之百,从行政责任上来说,当初10来个点买的票,最后是需要全部转出加上50%起步(实践中基本一倍起)的罚款再加上滞纳金,还要移送公安,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虚开专票的死刑,但主要责任人员仍将在刑法上面临极其严厉的惩罚。

还是那句话,来钱快的办法,都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了,这些心思万万动不得。

以上。

七、虚开普通增值税发票多少立案?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票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达到在一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为了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特作如下决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八、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12万抵税怎样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虚开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虚开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虚开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间人是要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轻重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十、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最高是死刑吗?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废除死刑的主要理由是:

  1.不符合死刑的立法精神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作为刑法规定的最严厉的,应当只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并不是极其严重的。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仅仅是一种纳税的凭据,它本身并不必然影响到国家的税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只有与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去骗取出口退税款或者用其抵扣税款的行为相结合,才会危害国家的税收。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或者抵扣税款的行为能否得逞,并不完全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与税收管理部门的失误有关。如果国家税收管理部门严格监管,这种行为就难以直接造成对国家税收的危害。如是,其危害性就仅仅表现为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破坏。这种危害性,很难说是“极其严重”的罪行。

  2.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原理

  新刑法在的11种具体犯罪中只对两种犯罪规定了死刑:一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是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该罪规定死刑更没有理由)。与其他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相比,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规定死刑,难以保证罪行的严重程度与刑罚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社会危害性集中表现为对国家税收征度的破坏。从破坏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上看,以暴力、威胁的方式破坏国家税收征管制度的行为,应该说,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刑法第二百零二条对抗税罪所规定的法定刑,最高只有7年有期徒刑。从骗取国家税款的角度看,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骗取出口退税罪,法定刑最高也只是无期徒刑。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死刑,显然过于严重。

  另外,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看,立法者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与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并列规定,并且其法定刑完全相同,这本身就意味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对于危害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但是刑法第二百零九条对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犯罪所规定的法定刑,最高是7年有期徒刑。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与虚开(即使用)这类发票的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应当更重,但是刑法却对前者规定了更轻的刑罚。

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