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维护税应该怎么计算?分公司用不用交?

103 2023-11-05 00:31

一、城市建设维护税应该怎么计算?分公司用不用交?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个附加税种,那么城建税应该怎么计算毁正?分公司需要交税吗?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城市建设维护税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方法: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

2、根据以上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税率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会计做账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穗余激“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分公司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随着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而交的,交不交可以由三税交不交来判断,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只是作为一个分支机构,财务上猜袜一般不独立核算,发生的税务都汇总在总公司交。但是如果分公司在财务上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单独在当地报税,那么还是要交城建税的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庆团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或让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免抵退税”办法计算的免抵税额也是计税依据

4.减、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誉毕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按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孙悉时,涉及的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分别适用多少税率?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则尺乎

      教育费附加税率:3%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2%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困历    城建税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对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1、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

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计算公式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枯旅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没隐凳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基础,计算公式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x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x适用税率。

企业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携销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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