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两用车应如何计算车船使用税?

289 2023-11-06 09:46

第十一章 车船使用税法

一、纳税范围(掌握)

1.纳税义务人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应税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拥有者和使用者不一致时,若有租赁关系,由租赁双方商定纳税一方;协商未确定的,使用人为纳税人。它对内不对外,比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外籍人员、香港、台湾同胞等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2.征税范围

车辆、船舶。其中又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二、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运用)

1.计税依据

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辆数(每辆多少钱)、净吨位和载重吨位三种标准:

(1)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数”为计税依据。

(2)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3)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

2.税率

定额税的构成:对于车辆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车辆与船舶,车辆使用的是有幅度的定额税,具体幅度有多高,在考试中会有明确的提示,我们要注意那些特殊有幅度的定额税。

车船使用税采用幅度差别固定税率。特殊规定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

(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起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3)对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按拖拉机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税额按机动车载货车税额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税。)

(4)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茄亏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全额征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6)拖轮计算标准可以按照每1马力折合净吨位的1/2计算。

请考生尤其注意有比例的特殊计算。

对于渔船载重量吨位超过1吨或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非机动船1吨计算。1吨以内的免税。

【例题】某公司拥有大卡车10辆(其中1辆年初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停并停止使用),载重净吨位均为5吨,四门6座客货两用车2辆,每辆载重净吨位为2.6吨,通用40座大客车5辆,其中1辆出租给A公司使用,租赁协议中未定此税由谁交纳。该地规定车船使用税税额如下:载重汽车每吨税额40元,乘人汽车30座以上每辆180元,11座以下每卖纳巧辆150元。试计算该公司应缴车船使用税。

解析:难点是特殊情况下的计税依据如何处理。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者,按1吨计算。本例中客货两用车每辆净吨位为2.6吨,应按3吨计算。如果是2.5吨,按照2.5吨计算。

应缴车船使用税额=9×5×40+(2×150×50%+2×3×40)+4×180=2910(元)

【例题】某小型运输公司拥有并使用以下车辆:

(1)从事运输用的净吨位为2吨的拖拉机挂车5辆;

(2)5吨载货卡车10辆;

(3)净吨位为4吨的汽车挂车5辆;

(4)8月底又购入客货两用车3辆,可乘4人,载货净吨位为每辆1.3吨,9月份投入使用。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的车辆税额为60元/吨,4人座客车每年税额200元。

解析:有关特殊情况下的计税依据和征收管理时间。

答案:该公司当年应纳车船使用税

(1)2×60×50%×5=300(打5折)

(2)5×60×10=3000(全额征收)

(3)4×60×70%×5=840

(4)3×(200×50%+1.5×60)÷12×4=190

运输公司全年应纳车船使用税:300+3000+840+190=4330(元)

三、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掌握)

1.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车船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2)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指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

(3)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4)特定车船。指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口作业车船、工程船。

(5)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中键。船舶吨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国籍船舶。强调中国境内交纳船舶吨税。

上述5条属于统一法定的免税车船规定。

2.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的车辆;

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自用的,免税;划分不清的,应照章纳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另外注意两点:第一,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者,分别免税和征税;不能划分者,一律照章征税。第二,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即尚未享受市政建设利益,可不申报纳税。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重点掌握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2)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3)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的纳税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4.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纳税人所在地,对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车船上了外省的车船牌照,仍应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而不在领牌照所在地纳税。它实行源泉控制,一律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各地对外省、市来的车船不再查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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