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方便旗?
船舶悬挂的旗帜表明该船舶的国籍,在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和保护,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被认为海盗船,不受任何国家保护。实践中,有些国家允许外国人所有的船舶悬挂其旗帜,于是,有些外国船舶为了逃避本国的税务和其他强制措施而往往购买这些国家的旗帜,这种船旗被称为方便旗。
二、国际税收抵免制度有哪些
①抵免限额的确定
一般来说,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国籍国)允许居民(公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就其外国来源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这个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因而,它关系到国际重复征税能否得到避免,也关系到居住国(国籍国)的税收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问题。
②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限额法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外国来源所得,按其来源国别,分别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
(2)综合限额法是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
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相比较,各有其优点,在不同条件下,它们所起作用的结果是不同的。首先,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分国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其次,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而采用综合限额法则对居住国有利。
③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它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直接抵免法的计算步骤是:一是确定抵免限额,前已述及。二是允许抵免额的确定。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间数额较小者(即两者取其小)。三是居住国应净征收的所得税款,即“居住国应税所得十非居住国应税所得)X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额。涉及多国直接抵免时,视采用分国限额法还是综合限额法来计算确定允许抵免额。
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它既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间接抵免法的计算略显复杂,其中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是股息还原的确定,其他的计算过程大体与直接抵免的计算相同。股息还原的办法是把外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还原成未征税前的数额,将外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占该公司所得税后全部所得的比重,乘以该公司已纳所得税,然后再加上外国源泉征收的股息预提税,这个结果相当于股息所承担的外国所得税,再加上母公司实际收到的股息,就成为股息还原所得。
④税收饶让
所谓税收饶让,又称为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予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严格地说,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是在采取抵免法计算本国居民应纳所得税额时,根据同有关国家预先缔结的税收协定规定,出于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而给予的特殊优惠。
三、联省自治和联邦制有哪些区别?
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比较 性质 单一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联邦制: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联盟国家 法律体系 单一制 :全国只有一个宪法 联邦制 :整个联邦的宪法、法律,各组成单位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国家机构 单一制 :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 联邦制 :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 公民国籍 单一制 :公民只有一种国籍 联邦制 :联邦公民同时也是联邦成员国公民 权力来源 单一制 :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地方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宪法的规定或中央的授予,各行政区域接受中央政权机关的统一领导 联邦制 :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 对外关系 单一制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外交的权力 联邦制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典型国家 单一制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 联邦制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 单一制 以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与复合制相对。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单一制国家的明显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这种形式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按照地方职权的大小,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 联邦制 复合制(单一制的对称。由若干个国家(邦、州、共和国等)通过协议联合组成各种国家联盟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复合制的国家为复合国。有联邦、邦联等形式。)国家结构的主要形式。以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 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权限范围不同的中央与中央的关系。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它们各自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联邦制国家明显的外部特征是:除联邦有中央政权外,各组成部分也有各自的中央政权;联邦立法机关中通常有一院由联邦各组成部分的代表组成;除有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体系外,联邦各组成部分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有的联邦制国家,其组成部分在某些问题上可以成为国际交往主体;联邦制国家的公民有统一的国籍。美利坚合众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也采用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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