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未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139 2023-12-23 03:46

一、已提未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已提未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季度时可以扣除,但是年终汇算清缴时还末缴,要调增应税所得额,也就是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注释,上面条款说确规定是“实际发生的”,而提取末缴说明没有实际发生因此,不能扣除。

二、运费所得税前是否据实扣除

是的。

运费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这个没有限制

三、是不是所有计提的减值准备都能在税前扣除

目前税法规定只有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而且计提比例不得超过5‰。其他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都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四、企业所得税时除增值税不得扣除之外还有哪些不能扣除?

选C

D项中的坏账损失可以扣除,不过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才可以..

违约金跟经营活动有关,,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愚见

五、纳税人的滞纳金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因为滞纳金原本就是惩罚性的,如果可以税前扣除的话,那么等于是多产生一笔费用而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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