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2019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根据市大气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春季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根本目的,加快推进全市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深化实施精准治理、精细管理、精确调控。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落实管控责任,深入开展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坚决遏制污染反弹形势,确保2019年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1、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完善工地扬尘治理全过程管控制度,对所有建筑、市政、拆迁工地施工全过程落实防尘措施,及时更新工地扬尘动态管控清单。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技术导则制定,其它任务长期执行。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科、市政科、市征收办、安质处、市政处、公用处、各县区住建局
2、建筑、市政工地扬尘管控。建筑、市政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全市建筑、市政工地一律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市政工地可依据施工实际安装移动式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工地渣土及裸露土覆盖使用的抑尘网要求经编工艺不低于6针,颜色为绿色。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时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加合格柴油,并保证不冒黑烟,严禁使用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达不到扬尘治理要求的工地,一律依法停工整治。限期内整改不达标的或多次被督办的,依法转城管部门处罚。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全部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及车辆冲洗标准化设置;6月底完成县区建筑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市系统互联;其它任务长期执行。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科、市政科、安质处、市政处、公用处、各县区住建局
3、拆迁工地扬尘管控。拆迁工地全面落实“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全市拆迁工地一律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拆迁工地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清运垃圾,现场拆除完成后及时清运,未清运的须全面覆盖经编工艺不少于6针的绿色抑尘网。拆迁工地使用的拆除机械要确保不冒黑烟。凡未按要求实施拆除作业的,一律依法强制停工,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完成时限:3月底完成拆迁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其它任务长期执行。
责任单位:市征收办、各县区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住建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扬尘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扬尘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明确每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管人、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确保扬尘治理有力推进、有序完成。
(二)严格督导考核。市住建局将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专项督导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住建局要完善考核机制,把扬尘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严格的考核问责倒逼工作推进落实。
(三)强化舆论监督。各县区住建局要将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处理情况在局网站公布,也要公布建筑、市政、拆迁工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实施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环保事业、人人参与扬尘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