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缴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纳税服务 2023-08-11 02:49 编辑:admin 252阅读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缴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提示:清算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有应补金额,是否缴纳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三、对于尾盘的车位如何销售?

我们这边的车位是分规格卖的,共分为3钟规格:

1.标准车位(3厢车位);

2.小车位(2厢车位);

3.子母车位(能停一大一小);1.看这个楼盘的客户群体属于什么群体;2.比较周边楼盘的车位情况,看本楼盘的车位价格是否偏高;3.做一些看板,宣传目前汽车的增长速度和车位配比的关系,让客户有危机感;

四、项目延期土地滞纳金标准?

一、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标准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规则范: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支出不得扣除。不能能够税前扣除的滞纳金限于税收滞纳金,即由于征税人各种缘由逾期交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例如征税人逾期交纳停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运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税种而产生的滞纳金。加处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下,中国用土地一切者的身份把土地运用权规则年限内转让给土地运用者(国土部请求开发商必需在1年或2年内开发,如国积土地要罚款或收回土地运用权,但是政府部门大多不采取多数祖护开发商,这样会使得房价暴涨),土地运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上下与土地的用处、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严密相关。土地出让金普通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支付可以多次执行,出让金总额较大、流程审核总体所耗的时间很长。因而这种多次支付与常见的“年租制”对比是有所不同的。

土地出让滞纳金的交纳规范是写在各所属部门建立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常见的规范是每天按延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支付,滞纳金也是向该局支付的,根据行政复议为准,应由土地管理部门上报,由上级国土资源局或者本级政府来决议减免。

五、关税滞纳金,消费税滞纳金和增值税滞纳金计算?

关税滞纳金计算方式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六、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销售者房子尾盘怎么卖?

顾名思义,尾盘就是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过程到了后期剩下的房子。

尾盘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朝向、采光、楼层、户型较差的,主要是在销售前期没有进行很好的销售控制、制定合理的价差,销售人员一味追求业绩,导致有些有硬伤的房源直到后期也没卖掉,逐渐形成尾盘。

另外一种是项目市场定位与产品本身出现矛盾,这类项目之所以销售出现困难是开发商对楼盘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衔接处理失策的典型案例

八、增值税滞纳金从哪天算起?

增值税滞纳金从征期结束的第二天开始算起

九、房产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地增值税、房产税看起来都差不多,好像都是针对不动产征收的税种。但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征收对象、计税方式等方面来进行区分。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所有人就其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费。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拥有房产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争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