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计入烟叶税计税依据的有
法律主观: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纳巧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塌茄型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团猜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烟叶税的扣除率是多少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烟叶收购金额=烟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计算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烟叶税税率20%)*13%扣除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袜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衡友〔2011〕21号)规定,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以下简称价外补贴),属于农产品买价,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价款”的一部分。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咐好槐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要求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环节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的,改征烟叶税以后,纳税人、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等都保持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规定不变。
三、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算?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物料采购中,一般会涉及农产品的采购。而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主要根据企业购进农产品企业的纳税人身份和适用的不同的税率,以及取得农产品不同的采购发票等,也就是说,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和取得农产品发票等,其增值税进项税的计算结果是不同。
应该说,税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如何抵扣进项税。其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购进的农产品,取得的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的,那么以增值税早型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
二是企业购进的农产品,是从简易计税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计算进项税时,不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扣除率,而是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采购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是企业购进的农产品,取得或自行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实时,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企业也很多,比如生猪屠宰企业,在养殖户收购的毛猪,多数是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税务机关对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也很严格。
四是企业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执行增值税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进项税额陆丛猜=买价*适用的扣除率。
五是企业购进的农产品,用于企业混合销售行为的,即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作为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而如果企业没有分别核算的,则需要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是对烟叶税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行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计算公式为,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另外,企业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自2017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列入试点生产的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规定抵扣。其核定方法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总之,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计算,需要根据购进农产品企业取得发票的性质,农产品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内容等确定适合郑判的扣除率,进而确定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另外,符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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