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了解:什么是直接税与间接税

纳税服务 2023-08-01 18:19 编辑:admin 287阅读

你需要了解:什么是直接税与间接税

1、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粗肢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税对象,在我国直接税主要包括: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岩游世置税;3.行为税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2、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磨信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移。因此,间接税不能体现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纳税的原则。在我国间接税主要包括:1.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2.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3.行为税中的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是属于直接税的一种。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税对象,在我国直接税主要包括:

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2.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位吨税、车辆购置税;

3.行为税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直接税优点:

1.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

2.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率的采用,使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

3.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

因此,直接税较符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满足具有特殊的调节职能作用。

直接税的不足:

1.税收损失较大,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大,易发生逃税、漏税。

2.征税要求高。征收方法复杂,要有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在我国间接税主要包括:

1.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2.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3.行为税中的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配激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

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培圆袜从事劳务

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穿

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

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

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腔察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介人

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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