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手请教一道税法题目 要详细步骤
B厂代收代缴消费税=[90*(1-10%)+26.7]/(1-30%)*30%=54.3万元
增值税=26.7*17%=4.539万元
A厂:消费税的计算:(烟叶不交消费税。) 每标准箱50000支,定额税50000*0.003=150元
销售:1000*150+15500*1000*45%=712.5万元
赠送:50*150+15500*50*45%=35.625万元
门市:150*150+150*16000*45%=110.25万元
本月购进的可抵扣:(30+150-50)*30%=39万元。
委托加工烟丝的计税价格=[90*(1-10%)+26.7]/(1-30%)=181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可抵181*60%*30%=32.58
合计应纳消费税=712.5+35.625+110.25-39-32.58=786.795万元
增值税计算
销售烟丝销项税100*17%=17万元
销售卷烟销项税[(1000+50)*1.45+150*1.6]*0.17=299.625
进项税额(10+12+8+150)*0.17+90*0.13+3*0.07+26.7*17%=30.6+11.7+0.21+4.539=47.049
应纳税额=17+299.625-47.049=269.576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 接受烟厂委托加工烟丝 甲企业自行提供
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成本属于自产自销,即甲企业生产后再卖给烟厂。
甲企业应交增值税=(35000+2000+4000)/(1-30%)*17%-340=9617.14
甲企业应交消费税=(35000+2000+4000)/(1-30%)*30%=175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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