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税发票认证勾选平台

纳税服务 2023-07-23 23:58 编辑:admin 81阅读

一、浙江国税发票认证勾选平台

开税务票在网上操作方法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模块,在左边菜单栏里选择“发票代开”,然后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劳务报酬适用)”,然后选择“代开申请”进入到办理页面。

点击“继续代开”按钮后,弹出实名验证二维码。可以选择微信多源、支付宝两种渠道扫码验证。

扫码进入后提示: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所得”。

点击“确定”按钮后弹出“代开须知”。

第一步

合同要素化信息采集

1.页面所有字段都是必填项。自然人可以点击“合同选择”,在此页面用户可以选择合同信息,选择后对应的信息会自动带出来,自然人只需要填写申请人联系地址。

2.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填写。

第二步

付款方(购买方)信息

1.页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不可修改)、纳税人名称(不可修改)、地址(可修改、非必填)、联系电话(可修改、非必填),开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这三个字段非必填。

第三步

货物劳务信息

点击“下一步”。

1.页面“税收分类编码名称”是必选的,选择后会自动带出“税率选择”可以修改,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告知劳务报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扣缴义务人办理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2.表格里:货物或劳务名称、含税金额(合同金额)、税率(根据上面税率选择自动带出)、税额(根据含税金额和税率自动算出)是必填的,表格最少填写一条劳务货物信息,否则点击“下一步”会弹窗提示。

3.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填写。

二、浙江国税发票申领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流程,分2块:

1、如何领用电子发票;

2、如何开具电子发票

如何领用电子发票的方法/步骤

1、通过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要种核定⇒普通发票核定,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点提交,待税局审核。

2、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验旧领新⇒办税大厅自取(包括电子发票网上领取)⇒提交。

注:红色区域为必选项和必填项,根据要求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一杯茶的功夫,您即可获取电子发票。

3、待税局审核后,登录开票软件⇒选择发票管理⇒左上角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网上领票⇒查询并发票下载即可使用。

如何开具电子发票的方法/步骤: 电子发票的开具方式较传统纸质发照而言具有开具快捷,开具方式多样的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原来开具纸质发票的方式开具。

2、使用网页多点开票,即在只有一个税控设备的前提下,通过网页在线可实现多个开票点,同时进行线上实时开具电子发票。

3、批量开票,通过网页可在线直接导入Excel表格,实现多张发票一键同时开具。

4、扫码开具,纳税人:结账时前台工作人员可在平台上手工录入金额一键生成并打印开票二维码小票。消费者:自助扫描消费小票上二维码,发起开票请求,实现在线自助开票。

5、POS开票,现场收款完成后,由POS机生成消费小票(后带有开票二维码),消费者可自助扫码开票。

三、浙江国税发票备注如何二行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年8月 实施日期:2019年8月

浙江省农业厅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已取得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个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延续

适用对象:企业法人或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修订):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第十六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四、受理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五、决定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条件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的农药经营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经营活动。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事材料信息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是否容缺

(是、否)

受理标准

(审核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

A4

必要

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

四、浙江税务发票

个体工商户开票流程是:

1、个人开票的,凭税务的登记证、身份证,由另一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等的资料,到税务局办理代开发票;

2、根据法规来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向机关单位申请购买发票,经审核之后发放发票的购买簿;

3、纳税人到税务的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购买发票。需要出示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的专用章印模。

如果是自行开具发票,即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领取发票即可。

五、浙江国税发票真伪查询

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在网上查,但开票方在离线状态下开具发票需待上传离线发票信息后方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一机多票”系统的税务端软件在北京市西城区完成了实地测试后,在江苏省进行试运行工作,2005年8月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税务端系统的升级工作。

企业端开票系统从2005年8月份开始分别在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东省淄博市、东营市和烟台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运行,计划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

六、浙江国税发票怎么开

1.

进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注册”进入自然人注册界面。

2.

自然人注册: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按照界面提示进行注册。

3.

注册完成后登陆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

4.

点击普通发票—“在线办理”,进入代开界面。

七、浙江国税发票查询咨询电话

1、到税务局开,一般需要税务登记付本,合同,代开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发票的信息.如税号等.一般3%税率.就是开100元要交2.91元的税.

      2、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所以如果购方是企业,必须提供对方提供公司名、税号,地址与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等项目没有强制要求,可写也可以不写.购方是非企业的单位或个人的只需要提供购方名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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