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票真伪

纳税服务 2023-07-25 17:18 编辑:admin 158阅读

一、浙江省发票真伪

1、打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

2、打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3、点击【登录】后,进入电子系统主界面,点击【发票开具】;

4、点击【发票开具】后,页面会弹出选项,点击【发票作废】;

5、点击【发票作废】后,选择开票日期,要选择到需作废的那张发票的日期;

6、选择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

7、点击【查询】后,找到需要作废的那张发票,点击操作下方的【作废】;

8、点击操作下方的【作废】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作废原因,最后点击【作废】,既可把错误的发票作废了。

9、填写及选择完毕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作废】,既可把错误的发票作废了。之后,把相应错误的蓝字发票放入打印机内打印就可以了。

二、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开税务票在网上操作方法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发票使用”模块,在左边菜单栏里选择“发票代开”,然后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劳务报酬适用)”,然后选择“代开申请”进入到办理页面。

点击“继续代开”按钮后,弹出实名验证二维码。可以选择微信多源、支付宝两种渠道扫码验证。

扫码进入后提示: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所得”。

点击“确定”按钮后弹出“代开须知”。

第一步

合同要素化信息采集

1.页面所有字段都是必填项。自然人可以点击“合同选择”,在此页面用户可以选择合同信息,选择后对应的信息会自动带出来,自然人只需要填写申请人联系地址。

2.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填写。

第二步

付款方(购买方)信息

1.页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不可修改)、纳税人名称(不可修改)、地址(可修改、非必填)、联系电话(可修改、非必填),开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这三个字段非必填。

第三步

货物劳务信息

点击“下一步”。

1.页面“税收分类编码名称”是必选的,选择后会自动带出“税率选择”可以修改,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告知劳务报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扣缴义务人办理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2.表格里:货物或劳务名称、含税金额(合同金额)、税率(根据上面税率选择自动带出)、税额(根据含税金额和税率自动算出)是必填的,表格最少填写一条劳务货物信息,否则点击“下一步”会弹窗提示。

3.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填写。

三、浙江省的发票在哪里查验

1、输入的查验项有误 ; 2、查询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为保证查验速度,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开具时间5年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3、查询的是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非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发票询; 4、可能是由于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税务局。

四、浙江省专用发票

A : 第一,你可以看看定额发票本体上是否有【本发票在20XX年X月X日之前有效】等字样,一般在正下,或者左边,如果有的话,那就据上面的日期来判断是否过期,如果过期,就无效了;

第二,如果定额发票上没有有效期的话,一般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税务局公告了XX类型的发票在在20XX年X月X日失效,那么过期就不能用了。

五、浙江专用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1.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登录自己的账号

2.点击第二个选项卡我要办税

3.然后找到发票使用,点击进去

4.然后点击发票领用选项

5.进入之后,点击发票领用进度查询

6.弹出新界面后,将网页往右滑动,显示受理状态为已受理,点击

7.进入详情,可以看到自己的快递单号以及申领进度

参考资料:电子税务局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构建,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单位,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六、浙江专用发票真伪查询官网

在网上查询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伪,可以通过所在省的国税局官网查询,一般都有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真伪。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企业端开票系统从2005年8月份开始分别在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东省淄博市、东营市和烟台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运行,计划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 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一机多票”系统的税务端软件在北京市西城区完成了实地测试后,在江苏省进行试运行工作,2005年8月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税务端系统的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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