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能否免征房产税?
税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对房产税、土地税的减免政策。但对于增值税却有优惠,根据财税〔2008〕156号,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另,如果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其取得的收入可按90%来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问企业无经营是否缴纳房产税及土地税?
税法在阐述房产税特点的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仅限于“城镇的经营用房产”,企业停用期间经报批以后,是不用交纳房产税的。
在房产税免税规定的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可以免征房产税。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停产期间,经报批以后是可以免交房产税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和房产税性质差不多,在免税规定11条中规定,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企业停业期间土地同样没有使用,理应也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但需履行报批手续。
三、租赁土地建房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四、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是: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五、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怎么做账?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以下做账:
1、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2、缴纳支付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六、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否缴纳?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纳税义务还是要履行的,在支付工资薪金后有余额的,要优先缴纳税款。
七、福利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对福利企业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三[1989]31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占职工总数35%以上的福利企业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残疾人占职工总数10%至35%的减半征收房产税。根据《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三[1988]35号)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占生产人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五的减半征土地使用税。
八、房产税土地税多交能退回吗?
退回时借: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贷:管理费用福利企业应该企业所得税也是免征的,冲减了管理费用,也会增加你的企业利润。如果不能免征就要计交企业所得税。
九、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土地款吗?
土地使用权与在其上的建筑物,是要分开核算的。
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这样,从价征收房产税时,只按建筑物的原值为计算基础。土地使用权不纳入计征范围。但是,当外购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一并购置,如果确实无法将土地使用权价值分离出去,这时就要一并计入固定资产,此时,按全额计征房产税。十、企业土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协议转让。所以,企业土地是可以转让的。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