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向富人多征税吗?

纳税服务 2022-12-17 04:55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个人认为是应该的。

税赋的功能在于起社会调节作用与国家财富的积累作用。富人相对而言占有社会资源要多些,同时具有承受能力。相反,贫穷人自身生存难保是征收不了税收的。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首先要明确的是税收的根本目的包括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即劫富济贫,所以应该向富人多征税。

但是提高单品消费税税率的方法已经被实例证明是没有效率的,因为奢侈品的替代效应很大。举个例子,卖游艇的肯定都是富人,对游艇征收高消费税后富人们觉得性价比太低可以轻易的转玩飞机,赛车之类的替代品,被损坏的只有游艇制造服务企业。比如对高档女士皮包征收费税,女士们可以转向高档女鞋,女表之类的奢侈品来炫耀自己。知乎上有人问没钱代表什么,高票答案说导致可选的选择很少,同理有钱不就是可选择性更多嘛,所以对单品征收高消费税没有意义。

不光是消费税,整个流转税体系都是只能达到税率公平而不是税负公平。

马云建议不要向富人征税,应该适当的减税,这样富人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之中,创造更多的财富、就业机会、更大的税基等等。如果向富人征税过度,就会引发富人的移民大潮,比如法国开征“巨富税”事,这在法国的富人圈里引发了移民狂潮,其直接结果是社会财富的流失和税基的萎缩。其三,富人有避税的办法,就是人们常说的“内靠假账,外靠假户”,真正能够按照个税最高一档45%征税率的人肯定不会很多。

而笔者认为,向富人适当征税可以做到几件事:首先,当前的中国,是工薪阶层,而非富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大户。所以中国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阶层,而对富人阶层的税负相对国外来说太轻,所以中国的个调税应该真正担负起二次收入分配的责任。

此外,我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超过40%的财富,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很大,上市国企高管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差128倍……从这个角度讲,向高收入者进行征税,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一部分。抛开福利部分,公众也能够在“向富人征税”的体制中得到更多的公平与信心。

对于个税改革,之前很多人都发表过看法,例如2018年的时候,全国工商联建议设定7000元左右起征点,董明珠则建议10000元起征,她表示,现在的80后承担的养家压力很大,向这类人征税无疑加重负担,所以税收起征点应该往高了定,向富人群体收取。事实证明董明珠说的还是争取的,现在的税收总额,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就贡献了60%了,富人通过各种避税方式,反而贡献的很少。

据了解,在2017年中国纳税人群为1.5亿,提高到5000元作为起征点之后,有6000万人不再纳税,如果再调高起征点,纳税人数量会再次减少。另一项数据显示,收入在5000元――10万元以上的人大约有1.2亿人,占据总人口比重并不高,意味着低收入人群占比较多。

目前的中国,大部分都是农民群体,打工人想要拿到高工资也是很难的。而那些富人拥有一定的资本后,产生收益的方式多种多样,面对税收一点压力都没有,最大的交税压力却在中等收入群体身上,是不是应该调高税收起征点呢

我觉得应该这样,一个社会之所以不稳定,就是因为贫富差距太大了,向富人征税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很有效的方法

税赋的功能在于起社会调节作用与国家财富的积累作用。富人相对而言占有社会资源要多些,同时具有承受能力。相反,贫穷人自身生存难保是征收不了税收的。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首先要明确的是税收的根本目的包括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即劫富济贫,所以应该向富人多征税。

但是提高单品消费税税率的方法已经被实例证明是没有效率的,因为奢侈品的替代效应很大。举个例子,卖游艇的肯定都是富人,对游艇征收高消费税后富人们觉得性价比太低可以轻易的转玩飞机,赛车之类的替代品,被损坏的只有游艇制造服务企业。比如对高档女士皮包征收费税,女士们可以转向高档女鞋,女表之类的奢侈品来炫耀自己。知乎上有人问没钱代表什么,高票答案说导致可选的选择很少,同理有钱不就是可选择性更多嘛,所以对单品征收高消费税没有意义。

不光是消费税,整个流转税体系都是只能达到税率公平而不是税负公平。

一方面像有的答案所说有钱人可以去低税负地区消费而中产及穷人只能在本地负担高税率。

另一方面,在所有人都只在本国消费的情况下流转税穷人的税负也更高。例如在我国目前17%的增值税税率下,每年收入三万支出三万的穷人所负担的增值税占收入比是17%,每年收入10万支出5万的中产增值税占收入比是8.5%,每年收入100万支出10万的富人增值税占收入比是1.7%。其核心在于同样的税率下,富人虽然花的更多但是其支出占收入比却更低,所以负担的税款占收入比也更低。

这就是为什么福利型社会都是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税收主体的,因为这样更公平。增值税这类流转税间接税的特点是征收的效率更高,这就是税收的公平性与效率性向逆的原理。另外增值税是法国人发明的但是法国一直没有采用这种税制的原因是有违税负的公平性。

题主提到的财产税和所得税这些直接税的确是更公平一些,但是征收难度较大。特别是财产税,比如房产税,如果我只有一套自用住房,哪怕位置在故宫隔壁每平米100万,但是这套房产并没有给我带来额外的收益就对它征税是否合理争议很大。举个例子有可能一个住在这样房子里面积超出抵扣限额30平米年收入三万的人,比住在农村带电梯别墅年收入100万的缴纳房产税更多这到底是否公平。所以征收房产税的国家一般都承诺将征收的税款用来改善本区域环境才能获得选民的支持。而我国在我寄予厚望的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取消过路费改革实施后,我就对一切加税行为都持反对意见。

但是对于遗产税好多人说有钱人去国外就可以不交这个看法是错误的。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是属国兼属地原则,就是我国的人在国外的财产收入归我国管,外国人在我国地面上的财产收入也归我国管。了解有钱人的都知道他们是以钱生钱的,产业大但是现金并不多,他们即使移民出国只要产业在国内遗产税就必须交,至于将产业全买了变现出国的极少见。所以全面征收遗产税其实是可行性很高且公平性和效率性都可接受的方案,全球发达国家征收遗产税是普遍的,房产税才是特例。

至于个人所得税,参见本人《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否比中国优越?为什么?》中的回答,总之在现阶段个税不对将公司资产进行个人消费进行控制的情况下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并不会把板子打在真正的富人身上反而是提高了中产阶级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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