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
在中国,纳税人包括:
①全民所有制企业。
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
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⑤私营企业。
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
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
纳税人是按照税种确定的。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
1、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
2、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
3、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
4、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
5、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
1、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
3、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
4、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补充定义: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明确由谁来纳税,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有如下内容:
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4.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纳税人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十四项权利
一、知情权;
二、保密权;
三、税收监督权;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五、申请延期申报权;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九、委托税务代理权;十、陈述与申辩权;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十项义务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七、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四、纳税人最基本的权利
符合特定税种规定的未成年人也是纳税人。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和仲裁机关起诉、应诉的个人。不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国人或外国人,均属自然人。自然人是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成年人只要符合纳税规定也是纳税人。
五、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模分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或者会计核算健全并经税务机关认定,亨有抵扣税款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权利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不能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