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查封财产到期怎样续办查封?

128 2023-11-26 18:29

一、申请执行查封财产到期怎样续办查封?

  

1、查封的主房产到期后,只要案件未执行完毕,都可以申请继续查封。

  

2、中止执行没有时限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你随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财产被被人查封我可以再进行查封吗?

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是同一个法院,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三、查封车辆如何申请解除查封?

要解封车辆,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

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由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车辆查封状态即为解除。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车辆,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不得变更车辆现有财产权属状态。

四、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过了查封期限失效后,申请查封执行人是否还可以再申请查封?

  

1、查封的主房产到期后,只要案件未执行完毕,都可以申请继续查封。  

2、中止执行没有时限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你随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五、财产保全申请后多久能查封?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六、财产查封后多久结案?

财产查封和结案,这是两个概念。

财产被查封,不代表什么时候可以结案,也许财产资不抵债,那对方会中止执行,等你有资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七、房子被法院查封怎么申请居住?

房子被法院查封前,如果在里面居住,可以继续居住,但查封期间不许将房产进行买卖或者租赁。待查封房产拍卖后,在限定时间内腾空即可。

八、诉中财产保全申请后多久查封?

诉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诉讼,诉中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材料齐全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九、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可否再用于抵押?

根据担保法动产不动产的抵押 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放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此,无法再次办理抵押手续。未经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在诉讼中不会被认可。私自处置被查封财产,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十、查封的财产还能确权吗?

财产是否保全与能否提起确权诉讼没有必然联系。确权诉讼要求符合确权的审核条件,即,权利归属仅仅处于争议状态,而且决定权利归属的权利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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