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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102 2024-05-30 13:48

一、建筑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调控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抢抓企业发展历史性机遇~实现公司规模效益双赢~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对员工实行岗位管理~建立以能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计酬、动态管理~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第三条 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务实~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以效益定分配~以岗位责任和劳动贡献定收入~合理拉开工资差距~适度保持工资增长幅度。

第四条 实行本岗位工资制后~原岗位-技能工资不再执行~员工原岗位-技能工资表单存入员工档案。

第二章 工资结构

第五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和岗位工资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而设立的固定工资单元~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2、工龄补贴:是体现员工积累劳动贡献和新老员工历史贡献差异的工资报酬。从员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按每工作一年递增20元的标准累计~按月发放。员工的工龄补贴从每年的一月起增加。

3、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技能要求、责任大小、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以及单位的经营情况~参照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对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计发的薪酬。

首次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按《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序列表》,附表2,中对应的岗位核定为同级“C档”。

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额、施工难度和管理模式~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分为I、II、III三类。原则上项目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下的属III类项目~1.01-5亿元的属II类项目~5亿元以上的属I类项目。工程项目的具体类别~在项目上场前由公司研究确定。

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项目总会计师~党工委副书记,的岗位工资~按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上浮10%执行,I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按II类工程项目的领导人员岗位工资下浮10%执行。

二、外来建筑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来建筑业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登记注册地不在大连市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在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管道和线路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经营活动的(以下称外来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

第四条 外来施工企业在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建筑经营活动的,事前须持下列证件向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证,领取《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

(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所在地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签署的外出施工证明;

(四)企业在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及联系电话,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委托书或任命文件及工作简历证明;

(五)项目经理及各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六)近三年内施工的代表工程证明和有关资料;

(七)招标机构或业主邀请函。

第五条 外来施工企业取得《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后,还应按有关规定到工商、税务、公安、劳动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未取得《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的外来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六条 《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每年三月份,外来施工企业须向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年检,并填写《外来施工企业年度审查表》。审查合格的,由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年检印章。

凡年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年检的,其《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即行失效。

第七条 外来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到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施工的,应办理《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注销手续。

第八条 外来施工企业须按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外来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参加工程招投标,须出示《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的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核定质量等级等手续。

第九条 外来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5日内,须持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到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来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许可证》,并按市财政局、物价局的规定缴纳跨地区施工企业入境承包工程资审注册登记管理费。

工程竣工后,外来施工企业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外来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市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外来施工企业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评价。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外来施工企业资质认证书》。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管理外来施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的,无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2021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2021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的税收制度,它是以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作为征税依据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的征税主体是从事生产、流通和进口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将销售税额从增值税额中扣除,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建筑企业增值税政策

在建筑行业中,增值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建筑企业的销售行为一般都是项目性的,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来完成。因此,增值税政策对于建筑企业的制定和调整对其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从2021年起,我国针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政策,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两个档次:

  •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3%;
  •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1%。

根据企业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增值税纳税方式。

政策影响

这一调整对于建筑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从之前的5%降至3%,减税幅度明显。这将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而言,减税带来的资金释放将有助于其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和提升技术水平。

其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率从之前的3%降至1%,减税幅度更大。小规模纳税人是建筑行业中的大多数微型、小型和中小型企业,减税政策的出台对于他们来说将产生直接而积极的影响。减税将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增加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此外,增值税税率调整还将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平衡和结构调整。降低税率将鼓励建筑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应对策略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如何合理应对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制定对策的问题。

首先,建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对于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来说,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有利于享受更低的税率,并能够扣抵更多的进项税额。

其次,建筑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通过规范管理和优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税负,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此外,建筑企业还可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最后,建筑企业还应积极借助政府支持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筑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税收返还、财政贴息等。通过合理利用政府支持政策,建筑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发展。

总结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于企业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这一调整将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平衡和结构调整。作为建筑企业,我们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加强财务管理,推进技术创新,积极借助政府支持政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2021年建筑企业增值税

2021年建筑企业增值税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建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城市建设的重任,同时也面临着税收管理的压力。建筑企业的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企业增加的价值按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

建筑企业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销项税率-购买原材料的进项税。

2021年建筑企业增值税政策

2021年建筑企业增值税政策有一些调整和优惠,旨在鼓励和支持建筑业的发展。

  • 增值税降低:根据国家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由16%降低至1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由3%降低至1%。
  • 累计抵扣:建筑企业可以将累计的购买原材料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 增值税发票管理:建筑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归集工作,确保税务合规。
  • 优惠政策:某些地区对新建、翻建、扩建的建筑项目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建议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合理的增值税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具有重要影响。

建议建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合理规划销售额和进项税的抵扣。同时,要加强对增值税政策的了解,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此外,建筑企业要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管理符合税务要求,避免出现问题和纠纷。

最后,建筑企业还可寻求专业的会计和税务服务机构的帮助,规范管理财务,提升税务合规水平。

五、建筑企业增值税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企业增值税是指建筑行业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增加的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建筑企业作为生产性企业,其增值税征收与开票是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税收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那么,建筑企业增值税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 销售货物

建筑企业在完成相应工程项目后,往往需要销售相应的建筑材料、设备和产品。这些销售所得的收入,在增值税计算中是需要纳税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建筑企业销售的货物,按照正常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

2. 提供劳务

建筑企业往往需要提供劳务,比如工程施工、装修等服务。建筑企业提供的劳务所得的收入,在增值税计算中也是需要纳税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建筑企业提供的劳务,按照劳务的价格计算增值税。

3. 进口货物

建筑企业有时会进口一些建筑材料、设备等货物,这些进口的货物在境内销售时,也需要计算和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是按照货物的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计算的。

4. 委托加工

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提高效益,会将一些生产加工环节外包给其他企业进行加工,然后再重新收回。这部分委托加工所得的收入,在增值税计算中也是需要纳税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这部分委托加工所得的收入,按照加工的收入计算增值税。

5. 自用资本和设备

在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一些资本和设备是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而不是销售出去的。对于这部分自用资本和设备,也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6. 其他

除了以上几点,建筑企业增值税还包括一些其他的内容,比如销售固定资产、委托经销等。这些都是建筑企业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时需要考虑的内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上也存在一些差异。比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上就有一些区别。

总的来说,建筑企业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内容,并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合理的增值税管理,既能够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又能够有效控制税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六、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怎样进行增值税处理?

一、准确掌握基本政策要点:

1、实行分类管理:按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为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标,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

2、分别适用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

3、采用“项目明细管理”。对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区域和项目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抵扣分包款及发票号码、预缴税款及完税凭证号码等。

4、实行属地预缴与机构地申报方式。

二、清楚税款计算方法及相关财务处理

例如:甲企业2016年初竞标取得跨省一工程项目并于4月30日动工。5月份开具发票收到首次工程款1000万元(含税);以存款支付乙企业分包工程款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18万元,增值税额19.82万元;购进辅助性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假如该企业无其他工程业务)。

甲企业税款计算、预缴、申报及相关财务处理方法如下: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本月税金计算及财务处理: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  900.9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99.1万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180.18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19.82万

银行存款  200万

C、购进材料100万:

借:工程施工(或库存材料等)  100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17万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17万

2、预缴与申报:

A、本月应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额为:(1000万-200万)÷(1+11%)×2%=14.41万元。

财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  14.41万

贷:银行存款  14.41万

B、本月应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增值税额为:销项99.1万-进项36.82万-项目地预缴税款14.41万=47.87万元。

财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  47.87万

贷:银行存款  47.87万

注意: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凡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规或不属于抵扣范围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财务与税收处理逻辑严密,销项税额与销售额之间存在直观对应关系,而简易计税对总分包实行差额计税,但差额计税不等于差额计收入,由于目前对差额计税的财务处理上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因此,企业应小心妥善处理。对此,笔者提供两种处理方法供参考:

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差额处理法:就是依照税收政策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出企业实际应交的税款并作出相应的财务处理。企业应按期(月或季)根据项目明细台账,分别对不同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支付并取得合法抵扣凭证的分包款、上期取得合法抵扣凭证未抵扣分包款等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各项目当期差额后应交税金(当期抵扣的分包款只能≤当期取得的收入),再进行综合财务处理。对当期没有收入而只有取得合法抵扣凭证的支付分包款业务的,不作税务处理,待下期取得收入时再纳入差额计税处理。以上例:

1、本月税金计算及相关财务处理: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0万元并计算本月应交税金:

企业应交税金=(1000万-200万)÷(1+3%)×3%=23.3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  976.7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23.3万元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C、购进材料价款100万,增值税额17万:

借:工程施工(或库存材料等)117万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117万

2、预缴与申报:

A、应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额为:(1000万-200万)÷(1+3%)×3%=23.3万元。

财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  23.3万

贷:银行存款  23.3万

B、应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增值税额为:(1000万-200万)÷(1+3%)×3%-项目地预缴税款23.3万元=0

第二种处理方法,即全额处理法:就是按照财务核算的收入全额计算应交税金,对按规定应抵减的计税收入,单独进行抵减财务处理,通过财务核算过程最终反应出企业实际应交的税金。企业应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逐笔进行财税处理,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业务发生的全貌和税金计算征收的全过程。仍按上例: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  970.87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  29.12万元

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C、由于在计提应交税金时,按照企业取得的全额收入与征收率计算,未扣除分包应抵扣的税金,表示在计提税金时多列了税金支出而少计了收入,因此,在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并实际抵扣时,应将应抵扣的税金增记收入、冲减原全额计提的应交税金并作财务处理:

支付的200万应抵扣的税金为200÷(1+3%)×3%=5.82万。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分包抵扣税金)  5.82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分包应抵扣税金  5.82万

D、其他业务处理与前面相同,不再重复。

提示:(1)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预缴率、征收率和计算方法均一致,预缴后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其应纳税额为0,但也必须进行纳税申报,否则,将受到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2)对取得收入与支付分包款时间要做好统筹协调,避免收入已收完而分包合法抵扣凭证未取得造成后期难以抵扣的风险;(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及财务处理、纳税申报与上例按简易计税方法相同;(4)项目明细台账即“预缴税款台账”涉及到税款抵扣等事项的原始记录,是最重要的财务与税收备查资料,必须严格管理,及时、齐全、如实登记。

(三)明白预缴、申报应齐备的资料

1、预缴税款时,应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合法抵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地进行纳税申报需抵减预缴税款时,应提供预缴税款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学习 网)

七、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后,如何申报?

正常申报,收入不变,主表一会自动跳出来预交的税金,如果没有跳出来,就手动填在分次预交一栏。再申报就可以了

八、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

在2019年的中国经济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国家税务政策的影响下也发生了一些变动。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什么是增值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的概念和意义。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计征税收的一种税种。简单来说,它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征收的一种税金,属于间接税的一种。增值税的征收主体是企业,而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2019年,国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税率

2019年起,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3%。

2. 政策背景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的背景是国家为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的发展,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等因素。通过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可以为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3. 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因素

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将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成本减少:增值税税率下调,将减少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成本。
  • 创新发展:减少税负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
  • 竞争力提升:降低税负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在市场上更具吸引力。
  • 市场拓展:税负减轻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市场拓展,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4. 目标和意义

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目标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的稳定发展。通过降低税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推动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5. 未来趋势

随着国家税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可能会出现进一步的调整。未来的趋势可能会更加注重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业发展和优化税收体制等方面。

结论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是国家税务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此次调整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包括成本减少、创新发展、竞争力提升和市场拓展等方面。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可能会继续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

在2019年的中国经济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在国家税务政策的影响下也发生了一些变动。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什么是增值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的概念和意义。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计征税收的一种税种。简单来说,它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征收的一种税金,属于间接税的一种。增值税的征收主体是企业,而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 2019年,国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税率 2019年起,建筑施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3%。 2. 政策背景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的背景是国家为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的发展,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等因素。通过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可以为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3. 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因素 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将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成本减少:增值税税率下调,将减少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成本。 - 创新发展:减少税负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 - 竞争力提升:降低税负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在市场上更具吸引力。 - 市场拓展:税负减轻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市场拓展,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4. 目标和意义 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目标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的稳定发展。通过降低税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推动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5. 未来趋势 随着国家税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可能会出现进一步的调整。未来的趋势可能会更加注重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业发展和优化税收体制等方面。 结论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是国家税务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此次调整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包括成本减少、创新发展、竞争力提升和市场拓展等方面。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可能会继续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

九、建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建筑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如何交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填写纳税申报全额申报,再在预缴栏填写预缴数后,差额交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