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开办费用的税务是如何处理的?
联系当地税务局,询问具体管户人员,企业类型根据条件限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需按月申报,现在均可在家网上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为按季申报,也可在网上申报,两种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均为次年5月前申报,希望能帮助到你
二、税法上开办费的规定是什么
开办费是企业办理开办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开办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论费用多少都要在正常经营的第一个月全部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因此,企业开办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存在摊销的问题。务必请各位会计人员提醒老板,注意节约开办过程中的各项费用,避免业务才开张就负担过多的费用,以便尽早取得盈利。
三、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
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办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这样答复:“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该按照新税法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作纳税调整。至于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作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四、开办费怎么核算和纳税申报
筹建期的开办费用是指企业在成立前的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管理费用、租赁费、装修费等。对于这些费用可以在公司成立后进行汇算清缴。
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1. 在税务申报软件中选择“增值税申报”模块。
2. 在申报表格中找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企业的纳税人类型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
3. 在表格中找到“销售额及营业税金及附加”栏目,将公司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填写到“开办费”栏目中。
4. 提交申报后,将开办费用记入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中。
请注意,在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以证明该笔开办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无效支出。同时,不同的开办费用在税务处理上也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五、开办费交税吗
开办工作室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需要缴税,税收的科目和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看具体经营范围内和收益才能确定。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网上申报经营范围;
3、租赁公司住所,如果是住宅改商用,需要居委会出具证明;
4、准备设立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和监事的任职文件、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大股东到工商局面签,按手印;
6、三个工作日后可以取得营业执照。
六、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所得税清缴时如何调整
开办费应该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3-1“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中的第16栏“其他应税项目”,并在第48栏“境内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后年度亏损、结转当年亏损”的“其他应税项目”中填写。这是因为开办费属于企业建立期间支出,在企业真正开始经营前就已经发生,所以应该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申报。在汇算清缴期间,还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的相关内容,具体表格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指引。
七、税法上开办费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店开业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开办费,开办费包括使企业成立起来的一切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除购建固定资产、购置存货等资本性支出以外,所发生的包括筹建期间房租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1。发生开办费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等
2。转入损益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在企业筹建阶段,企业没有营业收入实现,其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不应予以确认,而应当全部作为开办费处理。投资入股的,计入实收资本(股本),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