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纳税服务 2023-09-06 09:33 编辑:admin 291阅读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税法是保障税收的法律手段,税收遵守税法的规定。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二、税法与刑法的联系与区别?

  税法与刑法的联系表现在:

第一,税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上有衔接和交叉,刑法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就其内容来看是直接涉及税收的,相关的内容在税法中也有所规范。

第二,对税收犯罪的刑罚,在体系和内容上虽然可以认为是构成税法的一部分,但在其解释和执行上,主要还是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税收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是一致的。

第四,税法与刑法都具备明显的强制性,并且,从一定意义上讲,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虽然税法与刑法联系密切,然而区别也是明显的:

第一,从调整对象来看,刑法是通过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罪犯的惩罚来实现打击犯罪的目的;而税法是调整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二,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

第三,就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来说,对税收法律责任的追究形式是多重的,而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能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的刑罚形式。

  税法与刑法对避税或偷税的量刑有冲突地方吗?

1.刑法和税法是两种不同的部门法,刑法规定的是刑事处罚,税法是经济法部门的行政性质的处罚。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无期罚金没收财产等等,税法的处罚往往是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执照等等。

2.税法处罚往往轻于刑法。违反税法并不等于触犯了刑法。

3.如果同一行为即违反了税法又违反了刑法,如在罚金和罚款,拘留和判刑之间有重合的话,根据一事不两罚的原则,适用重的即适用刑罚就可以了。

所以说两者是不同的部门法,无法说是“有冲突”这个概念,只能用到“是否有竞合”这个概念。因为立法的时候一个原则就是尽量做到无冲突。所以既然这个立法能够通过,主观上立法部门是不想他们有冲突的。

三、税法与纳税实务的区别?

《纳税实务》是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核心课程、岗位技能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程度比较紧密。在有的学校,将其称之为《税法》、《中国税收》等名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法对国民经济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和稳定保障作用。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纳税实务》课程作为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承担着培养学生熟悉我国现行税法制度体系以及从事基本涉税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任务。其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基础知识、涉税操作实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行为税类、资源税类等。

四、税法难不难?注会税法?

税法是基础中的基础,是注会的局部大仗。税法内容可以促进会计的学习,但是重点学习应该放在会计之后。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运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科目新制度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运用的难度较以往有所降低。旧制度考试时代,税法考试往往运算量很大,导致考试时间不够用。新制度时代尽管难度有所降低,但税法考试题量仍然不少,相当考验考生做题的熟练程度。

五、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

(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税法与社会再生产,特别是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全过程密切相连,不论是生产、交换、分配,还是消费,都是税法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

(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并且是以货币收益转移的数额作为纳税人所尽义务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少数义务性法规也不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

六、税法与民法有什么关系?

税法主要与以下相关法律有联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这种关系主要发生在商品经济中。税法和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上绝对不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既有其显著的区别,也有不可分割开的内在联系。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七、如何考过税法一和税法二?

《税法一》与《税法二》两个科目的内容包含了税法的基本原理以及18个实体税种。

《税法一》的内容以流转税为主,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为重点章节。而《税法二》的内容则以所得税为主,其中的重点章节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科目虽然均为税法,在学习之中也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并没有主次关系,因此可以同时进行学习。不过在备考时也需要注意,不要记混了各个税种的税目、税率等。

八、税法分为几类?

分为五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6)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迅速腾空取得的众多创造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空间的。

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5、资源税类:资源税。 6、其中;(5)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5)屠宰税;(6)筵席税;五个税种已停征。 车船使用税与车般吨税合并为车船税。 原企业所得税与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所得税。 所以现行税种实际只有21种。

九、税法是什么?

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税收关系,是指税法主体在各种税收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按照是否属于税收征纳关系的标准,可以将税收关系简单地分为税收征纳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税法在调整征纳税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税法调整的对象是社会产品分配中的经济关系,以取得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因此税法属于财政法或经济法范畴。

②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权利义务的内容。即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和具体纳税人,其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国家拥有单方面决定产生、变更或停止税收征纳关系的权力;具体纳税人则只负有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

③税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即税法一般除了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实际内容外,还规定有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履行过程的程序。

十、什么是国际税法?什么是外国税法?

1、国际税法是个比较正式的国际间用语。

2、国际税法是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因跨国纳税人的所得而产生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客体主要是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有时,还包括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国外的财产和遗产。3、外国税法,普遍意义上是指其他国家(非本国)【内部】施行的关于税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