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办里的,费用如何收取?

167 2023-11-08 18:46

青海西宁市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办里的,费用如何收取?

1、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现在已经搬到虎台小区北口了,我买了一套二手房60平的,总共花了4000元

你好,青海西宁市二手房过户手续是在西关大街(纸坊街)西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的,卖方缴纳所得税,买方缴纳交易税。

请问外舅舅能把房子赠与给外孙女吗!如果可以具体交哪些税和税率是多少?急!

财税[200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给你个案例你看看就明白了!前段时间开征遗产税的讨论,让胡先生的心里也打起了“小九九”。胡先生的家庭情况有点特殊,自己和前妻离婚之后,女儿一直跟着妈妈生活。虽然胡先生又重新组成了新家庭,但是丝毫没有减少对女儿的疼爱,他准备把自己名下的另外一处房产给女儿当作婚房。胡先生有两个方案,一个是让女儿先住进这套房产,以后立下遗嘱由女儿来继承;一种方案

是直接将房产赠与女儿。两种方案该如何办理,其中涉及到的费用有多少?胡先生真有些搞不清楚。

其实不止是胡先生,涉及到房产的继承和赠与,其中的税费孰高孰低,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何办理,都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除此之外,在产权证上加入丈夫、妻子或是子女的名字,离婚时在产权证上“除名”,这些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加减法”,具体的手续和费用,也不为人们所熟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杨女士,为读者做一一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尚低

杨女士告诉记者,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杨女士提醒办理过户的继承人,免得多走冤枉路。

现在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这样的遗嘱,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的。”

公证费有多少呢?在上海市公证处的网页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具体收费标准为: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 10000以上部分 0.1

(以上数据见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杨女士所说的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我们就以胡先生的这套房产为例,面积50平方米,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下来,评估价格为30万元(胡先生缴纳的评估费为300000×0.5%=1500元),办理继承的话,继承人需要缴纳的公证费用为6000元,合同印花税为150元,加上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各项税费加起来有6255元,加上评估费共计7755元。

赠与房产还需缴纳契税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沿用胡先生的例子,除了1500元的房产评估费,他的房屋赠与公证费是6000元;还有一笔费用就是杨女士所提到的契税,目前上海市对契税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5%,那么胡先生或是他的女儿需要支付的契税就是300000×1.5%=4500元。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上文中我们已经计算过了,这笔费用加起来为255元。

可以赠与,具体缴纳的税有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具体税率到房产局咨询。

可以,就是要律师证明,税律问律师,具体律师知道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