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政會表示,4月12日完成了就調整本澳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方案及其中有關稅務措施法案的討論。
當局指,在過去一段時間,為了保持不動產市場平穩發展,自二零一零年起,制定並實施一系列包括稅務及樓宇按揭在內的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當中,稅務措施包括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取得印花稅。
去年年底,局方因應市場環境變化適度放寬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有關提案獲立法會審議及通過,並制定第1/2024號法律《修改第2/2018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
同時,放寬相關樓宇按揭措施,包括本澳居民購置住宅的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七十,購置經濟房屋的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九十,不再設不同的按揭成數金額檔次上限。
局方表示,考慮到近年各類型房屋供應較為充足,目前具條件制定《取消與不動產需求管理相關的稅務措施》法案,取消特別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取得印花稅。同時,樓宇按揭方面,澳門金融管理局將會發出新的指引,統一本澳居民及非本澳居民按揭成數上限為百分之七十(購置經濟房屋按揭成數上限維持百分之九十),並暫停實施按揭貸款利率上調兩個百分點的壓力測試要求。
最後,局方稱上述措施並不妨礙政府因應情況再次推出有關的不動產需求管理措施,包括採取其他如調節公共房屋及土地供應等的可行手段,維持不動產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