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
一、营业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 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二、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再次提示:其他账簿不再征税。
三、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我省纳税人书立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实行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因此,从2022年7月1日以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于每年年初的1月进行申报。
四、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具体计算
在申报缴纳前,重视以下两项:
1.要重点理解“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一个年度内可能发生多次增资、减资,最终以当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要重点理解“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拍雀冲)、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
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金额计算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切记,不是比上年度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
举例说明
甲公司为2021年成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000万元,当时按次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2500元。2022年7月,印花税法实施后,进行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的税费种认定。2022年8月,公司增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2023年10月,公司发生改制,进行减资,最终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500万元,2024年,4月、11月分别接受外部投资700万元、600万元,最终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800万元。那么这几年该公司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1)2022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500万岁拆元,比已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000万)增加500万元,则在2023年1月,申报2022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500万*万分之元。
(2)2023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500万元,相比已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500万)未发生增加,则应在2024年1月,进行零申报。
(3)2024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800万元,比已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500万)增加300万元,则应在2025年1月,申报2024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300万*万分之元。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纳税人设置账簿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应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
2.纳税人2022年7月1日后,曾按次、按季申报并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需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导下重新规范税费种认定。按次申报的,从2022年7月1日以后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按季申报的,从最近一次按季申报的当月重新规范认定(如,纳税人最近一次是10月按季申报了7-9月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则需从2022年10月起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认定期起为)。
3.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袭歼 未增加的,需要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 “零申报”。“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12月31日。
营业账簿按年怎么申报
申报前要核实“按年”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
01
纳税人设置账簿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应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前,需检查是否进行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如未认定的或发现认定信息有误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定。
02
2022年7月1日前,曾进行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认定的,已自动调整为营业账簿“按年”,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未认定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的存量纳税人,应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进行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03
洞拿 2022年7月1日后新办纳税人,如需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需要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认定期起为办理信息确认的当月1日(如纳税人2022年8月15日成立并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则营业账簿印花税认定期起为,期限为按年)。
二
了解申报属期规则
按年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申报表表头的“税款所属期”为1-12月份,税种认定期在申报表所属期内的即可税源采集并申报。税源信息采集表的“税款所属期起”与税种认定的“认定有效期起”保持一致。
即:对税种认定信息在完整年度的,申报表与税源采集表税款所属期均为当年“01-01至12-31”;对税种认定信息不是完整年度的,税源采集中的唯颤脊税款所属期与税种认定信息保持一致,如上述2022年8月15日的新办纳税人,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为“至”。
同时,对于存量纳税人,申报2022年度营业账簿,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指渗为“至”。
要特别注意
如果同时存在按年申报的应税营业账簿与其他按季申报的应税凭证情形的,因为税款属期不一致,需要分别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三
具体操作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或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进行登录。
(二)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采集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2.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进行税源信息采集,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3.进入税源采集初始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跳转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
4.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至”,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已经做了印花税税种认定,系统会根据已进行税种认定的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目信息进行初始化,并弹出“按期初始化信息完成!”提示框,系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
5.开始营业账簿信息采集,申报期限类型为“按期申报”且不可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带出。依次填入“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计税金额”等。
6.保存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信息,并核实确认。
7.采集完成后,会在采集界面显示采集信息,在该界面可通过【查看】、【修改】、【作废已采集信息】按钮按需进行采集信息查看、修改以及作废。
(三)申报缴纳
采集完成后,纳税人进入申报界面,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操作无变化。
具体操作请参考《印花税法》实施后首个大征期,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指引 。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如需咨询了解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及申报纳税事宜,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95113电子税务局运维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