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税法典》(Revenue Code)规定在执行某些法律文书或凭证时需缴纳相应的印花税,《税法典》规定的印花税涉及28个类别,税率将取决于文书或凭证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大多数情况下,印花税以合同金额或收据金额每1,000泰铢征收1泰铢的印花税,或以凭证或合同件数征收固定金额的印花税。
常见需缴纳印花税的文书包括: 授权委任书、股权转让契书、股份证书、租赁合同、建筑合同和借款合同等。
以下是几种常用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1、在文书上黏贴印花税票(并由责任人划销该印花税票,以确保印花税票不会被重复使用);
2、或在指定的地区税务办公室填写规定的表格,并通过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印花税。
3、电子印花税 (E-Stamp Duty) 法律规定五种特定性质的文书可通过网络系统缴纳印花税;
①定制服务契书(Hire-of-Work Service Instruments)
②贷款契书或银行透支契书
③授权书(POA)
④公司会议投票代理书
⑤担保契书
除了按规定支付正确的印花税外,法律还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必须使用特定方法支付印花税。如果未按规定方法支付,视为未缴纳印花税。例如,定制契书(Hire-of-Work instrument)需缴纳印花税,但如果契书中规定的报酬至少为1,000,000泰铢,则必须通过提交规定表格并在地区税务局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印花税。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以贴花方式缴纳印花税。
相关责任人如未能就文书缴付印花税,最高可被征收相当于适用印花税六倍的附加费,而任何未完全贴足印花税的文件,无论是原件、副本、或是经过盖章的副本的文书或凭证都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有效证据,该规定为使用文件作为证据的强制性条款,能成为决定某些案件的胜败的主要因素。 因此,确保印花税被正确和完全地支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