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保险项目免征保险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关于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并非被保险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查看。
这个解释很到位,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并非基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并未发生任何应税行为,当然也就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无需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一条第(二)项列举的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这里有的列举行为与应税成为无关,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有的与应税行为有关,税法作为排除性条款将其列举为不征税项目。
关于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征免增值税问题
根据《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免征增值税。
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征免增值税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规定,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还包括其他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是指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
关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填列税款信息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要求,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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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代理人为何除了交个人所得税外还需要交增值税?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所以需要交增值税。个人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法律规定,境内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都应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所以需要交增值税。个人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法律规定,境内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都应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所以需要交增值税。个人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法律规定,境内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都应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中介活动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因此必须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应纳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税收立法的规定,在中国销售商品和服务需缴纳增值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应纳税。
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项目,所以需要交增值税。个人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法律规定,境内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都应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保险公司营业部不能开增值税发票,让客户自己去支公司开可以吗
(1)保险公司营业部不能,客户自己不能去支公司开。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保险服务,或给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税率为6%,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提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保险服务,或给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涉及保险企业的税主要有哪几种?分别是怎么计算的?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收取的全部保费价款和价外费用收入的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