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退回或折让,开出的发票必须收回吗?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 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1)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 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
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 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未收到购买方 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 按折让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 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 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 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 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 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 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3)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 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金,属于偷税行为。
二、销售折让的发票票面怎么开具?
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 发票。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回扣或给中间人佣 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人账。接受折扣、佣金的 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经营者可以在发票上注明回扣或佣金的比例和金额。
三、销售折让后如何开具发票?发生销货退回、销售?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 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 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 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 票綱辱效证明后开开具红字发票。。
四、销售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如果客户忘记拿第二联(抵扣联)就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果第二联丢失,客户可以拿第三联(发票联)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开票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客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五、开具销售折让协议后怎样办理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进货发票上有销售折让怎么做分录?
进货发票上有上有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应该扣除折让记帐。
七、销售折扣或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收到销售折让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企业销售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售出商品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收到销售折让红字发票,会计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者应收账款,销售折让不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九、销售折扣与折让必须开在发票上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
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是下个月或下个季度初交税,和纳税人类型及申报期限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
1、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月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
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季度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
3、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当月开的增值税发票为下个月15日前交税,遇节假日则顺延。